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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科举制度仿照明制。与明朝一样,科举考试由礼部负责,考试的时间、地点和内容相同,都是考“四书五经”,考试的级别、步骤、授予的资格以及授予官职和明代也基本一样。
科举考试分童试和正式考试。通过童试取得生员资格才能参加正式考试。乡、会试实行回避制度,试官子弟、亲戚不能参加考试。
童试分为县试、府试和院试,正式考试分为乡试、会试和殿试。下面介绍这些考试。
县试在每年二月举行,由知县主持。考前要报名,填写姓名、籍贯、年龄和三代履历。倡优、皂隶的子孙与居丧守孝者不能参加考试。考生由五人联保,另有本县一名廪生做保人。县试考四场或五场,前两场考八股文与试帖诗,默写《圣谕广训》;第三场考诗赋;第四、五场考对“四书五经”的解释。县试录取后即可参加府试。事实上,第一场录取后即可获得参加府试的资格。
府试是通过县试后才有资格参加的考试。府试在管辖本县的府进行,由知府主持,时间多在四月。参加府试,报名、保结与考试的场次、内容同县试差不多,只是保结廪生要多一名。
府试通过后是院试。院试由学正主持,学正又名提督学院,故名。院试考两场,第一场为正试,考八股文两篇,试帖诗一首;第二场为复试,考八股文一篇,试帖诗一首,默写《圣谕广训》。录取后获得生员资格,生员俗称秀才,送入府县学官,准备参加正式考试。
乡试是正式考试的第一级。照例每三年举行一次,在省城举行。逢子、午、卯、酉年为正科,遇皇家有喜庆之事加科称为“恩科”,由皇帝钦命正副主考官主持,凡获秀才身份的府、州、县学生员、监生、贡生、官生以及经科考试合格者都可以参加。因是八月考试,又称“秋闱”。考试分三场:初九为头场,十二为第二场,十五为第三场。举子须于前一天进场,第三天交卷出场。第一场考八股文七篇,第二场考论一篇,第三场考经、史、时、务、策五道。乡试发的榜称为“乙榜”,又称“桂榜”,考中的被称为“举人”(元代以前举人是指各地举荐进京参加会试的秀才,明代以后举人才成为乡试合格秀才的专称),头名举人称“解元”。读书人只有成了举人,才有资格进入更高层次的会试,才具备了做官的资格,才可以被称为“举人老爷”。
会试是正式考试第二级。每三年在京城的贡院举行一次。时间是每年三月,所以又叫“春闱”。举人与国子监的监生参加。为防止假冒举人参加,顺治十四年后,举人在会试前要复试。会试由礼部主持,大总裁(主考官)为内阁学士或六部尚书。副总裁为六部侍郎、江南贡院的考棚郎或内阁学士。考试场次和内容与乡试同。会试发的榜称为“杏榜”(发榜时正值阳春四月,杏花绽放,故名),取中者称为“贡士”,贡士首名称“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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