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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上司带回家,准备替代“黄脸婆”原配,成为屋里的新女主人。
却发现上司的妻子竟是曾经救过我,资助我考上大学,
是我寻觅半生的恩人。
—
「作者大大,请问你什么时候再创新作?——一直支持你的书粉」
当我将邮件发出后,已经到上司苏枸傲的楼下了。
我是夏柏青,跟我合作过的人都“称赞”我人如其名,是个薄情之人。
可我却嗤之以鼻。
职场如战场,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恒的利益。
而我的上司和我一样,是个野心勃勃且不择手段的人。
今天是我第一次登门拜访,和苏枸傲一起来的。
为的就是给未见面的女主人一个下马威,又或许是警告。
他看中了我的美貌,我看中了他的权力,各取所需互相勾结。
何乐不为?
至于那位被绿的女人是否愿意,不是我考虑的范畴。
男人更倾向于能在事业上帮助到他的年轻女性,而不是以家庭为中心的家庭主妇。
因为是临时拜访,那位妇人的手还泡在洗碗水中。
当她看见我时略显惊讶,急匆匆地拿出手往围裙上擦着,拢了拢头发朝我们走来。
苏枸傲略显不满地看着她,仿佛妻子邋遢的形象丢了他的面子,甚至连名字都没给我介绍。
我望着她那凌乱的头发,发黄的皮肤,明显的皱纹,心中暗自窃喜。
但当我看清那被泡得起皱的手时,嘴角的笑容僵住了。
那朵形似白芷的胎记,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
她曾经救过我,资助我考上大学,是我寻觅半生的恩人。
她是乔白芷。
—
我很小的时候就被抛弃了,因为家里已经有很多女孩了,他们养不起。
钱很重要的概念,就此根植于我一生。
生于夏季,却在年末的冬日流浪。
五六岁的年纪什么也干不了,只能沿街乞讨。
已经三天没吃东西了,灵魂仿佛时刻要从身躯中出窍,我想自己大抵是要死了吧。
死在人来人往的街头。
就在那天,一位讲着普通话的女人将我背起,送到了附近的孤儿院。
待送到时,她已大汗淋漓,汗水顺着额头流向脖颈,衣服也因打湿贴在背上。
我想上前擦拭,但肮脏的手令我却步。
临走时她叫我好好念书,说是这样我才有出路。
那好听的普通话与农村里的土话形成了鲜明对比,第一次我感受到了读书给人带来的气质。
就这样,我在孤儿院长大成人,18岁后,我离开了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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