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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恋情曝光
“你骗我,明明就有初恋。”
“嗯?”
马嘉祺疑惑的歪头,他有初恋?那他怎么不知道?在遇到丁程鑫之前,他的生活一直都挺循规蹈矩的,从小时候开始,各式各样的兴趣班就填满了他的生活。
他一直都是旁人眼里的小天才,学习永远第一,会的东西比任何人都多,宋亚轩的妈妈之前夸他是全能小天才,旁人只看到“全能小天才”五个字,却从来不会想到,他得到这五个字的称赞背后他到底付出了多少努力。
他不是神童,马嘉祺深知自己的平庸,于是,他便要比旁人付出更多的努力,从早到晚,他的生活被安排的满满当当,甚至几点上床睡觉,一天上几次厕所,都是他精打细算过的。
他不愿意把时间浪费在不必要的东西身上,他的哥哥是天才,而他却不是,他的哥哥可以轻轻松松拿下年级第一,拿下各种比赛的第一,他不能,他要付出双倍的努力才能勉强追上哥哥。
他的天赋在艺术上,可在小时候,他这天赋没用,他要是个学霸,因此,在学校的时间里他从来不会浪费时间在交友上,更别说是谈恋爱了。
可对于马嘉祺的说辞,丁程鑫却保持怀疑态度,马嘉祺有些无奈,
“那你告诉我,你为什么会觉得我是在骗你?”
听见这话,丁程鑫果断掏出手机,麻溜的点开微博翻到了那个词条,马嘉祺就这么看着他,直到丁程鑫将那两只照片翻出来并将手机举到了他的眼前,紧锁的眉头这才舒展开,随后不禁笑出声。
丁程鑫不开心的皱眉,拍了他的手臂一把疑惑的开口。
“你笑什么?”
马嘉祺止住笑,指着照片里的女生调侃道。
“你觉得这是我女朋友?”
“嗯”
“怎么这么傻啊?我的乖乖,这是我的妈妈啊,你见过哪个高中的女孩子这么明目张胆的烫头发的?”
“你妈妈?”
由于过于惊讶,丁程鑫说话的尾音都上扬了一个调,马嘉祺将他的手机收好,好脾气的点头,再次重复着开口。
“对,他是我妈妈。”
“……”
丁程鑫觉得自己此刻有些尴尬,好家伙,自己生一早上的气,合着气的是自己的未来婆婆,这么抓马的事怎么就被他给遇上了。
马嘉祺扯扯嘴角,将一旁的奶茶端给丁程鑫,笑眯眯的开口解释。
“那次是我妈妈来给我开家长会,谁知道被人偷拍了?也怪我,那天因为天气热就把校服脱了,要没脱校服就不会让你误会了。”
丁程鑫尴尬的抿了抿唇,眼神四处飘忽着,马嘉祺看出他的窘迫,
“主要是我妈妈长的太年轻了,难道这就是美丽的烦恼?”
马嘉祺嘴里开着玩笑,试图让丁程鑫忘掉尴尬,只是丁程鑫依旧不敢看他,脸上因为害羞染了一片红,马嘉祺拿出手机偷偷拍了一张,随后果断扯开话题。
“你喜欢柴犬吗?”
“还行。”
“我给你看看我养的柴犬,是我十八岁时我爸爸给我的礼物,它真是我目前为止收到的最好的礼物。”
马嘉祺一边说着一边翻手机里的照片,最后停在一张柴犬正吃东西的照片上,马嘉祺将手机递给丁程鑫,开心的与他介绍。
“这就是我养的柴犬,你觉得怎么样?”
“很好看耶,它叫什么名字?”
丁程鑫捧着手机兴致高昂,一张一张的看着里面的照片,马嘉祺嘴角挂着笑,小声的开口回答。
“它叫柴六斤,你别看它照片里很乖,其实它可调皮了。”
“是吗?”
“我从没有见过长的这么像柴犬的哈士奇。”
马嘉祺轻笑,他一直都很喜欢柴犬,只是之前因为学业很重,所以他一直都没时间去养,上了大学后,学业轻松了不少,那会儿恰好他十八岁生日,他爸爸就给他带回来一只黑柴,因为这事,他开心了好久,只是他没给小狗带来,怕不方便。
误会解开,丁程鑫也不在憋着一股气,这会儿看着柴犬,慢慢的也就忘了尴尬,
“我也挺喜欢小狗的,只是我对小动物的毛过敏,所以一直都只是看别人养,我还挺羡慕你的。”
“过敏?”
“嗯,不过还好,不算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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