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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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且荆丛辙这一年十九岁,刚上大学,未来是父亲规划好的,他只需要按照既定的路线走就好了。

曲笙对未来却充满了迷茫。

后来荆老爷子发话要把他留了下来,并嘱托荆丛辙好好照顾小孩儿,当做自己的弟弟一样对待。

荆丛辙照做了,每周回家都会顺路去曲笙的学校接他。

曲笙十四岁才开始学习小提琴,拉得跟锯木头一样难听无比,也不敢说自己不喜欢,指节长茧、蜕皮,再长茧,在疼痛中忽然悟出一些道理。

荆丛辙夜里不睡觉和狗待在一块,是不是也不喜欢拉小提琴?

那他喜不喜欢钢琴,喜不喜欢那些排到满的课程,喜不喜欢被众人架在一个期望的高值上无法下落的生活?

曲笙不知道。

他只知道自己不喜欢,所以在学校里偷偷报了一个社团,开始学习自己比较感兴趣的吉他。

而在荆丛辙眼里,自己这个半路冒出的“弟弟”实在有点笨笨的,语文历史只考过分数线,每天还美滋滋乐呵呵的。

曲笙是无忧无虑的笨蛋。

而做笨蛋没什么不好。

只是他们注定平行。

可偶尔……很偶尔的时候,曲笙不得不承认荆丛辙是懂温柔的,就像十六岁那年他嘴贱惹出的麻烦,荆丛辙二话不说去揍那个高年级男生。

事情闹大,荆琒责备他,他走出房间跟曲笙说的第一句话是:“吓到你了?”

他不认为曲笙有错,不认为他不该挑衅。

是对方先拽住曲笙的衣领让他害怕了,因此荆丛辙挥拳时没有一丝犹豫。

那些温柔照拂过他。

这要曲笙怎么不心动。

冰箱门打开的那一刻,光晕落在荆丛辙的脸上,冰过的酸奶递到他手中。

他曾为这一瞬心动,又在冰箱门关闭后,光消失的这一瞬重新回到沉寂的夜晚中来。

就像摆在餐柜的麦片零食,果盘里切片的菠萝和厨房的醒酒汤。

它们的意义在于哄小孩儿,而曲笙已经不是小孩子。他成年后做的第一件事是去打耳洞,因为看上一副很炫酷的耳坠,放在现在看那耳坠就是非主流。

可那时候的他喜欢,他想要,他怕疼也要去完成这件事。

荆丛辙和他不一样,他稳妥、牢靠,向来只做对的事。

他们注定不能相交,更不必为了对方各退一步……

第二天早上七点,曲笙的房门被敲响。

室内一片寂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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