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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小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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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花林里工人正在熟练的摘桃花,然后把花装袋。
“这些桃花还有用吗?”沈烨看向温墨,好奇的问道。
温墨随手在枝头疏了几朵花下来,放在手心里,递给沈烨:“这些被摘下来的花,可以用来酿酒,做桃花茶。还可以卖给化妆品工厂,提取美容产品所需要的提取物。”
沈烨的点头表示懂了:“我对酿酒和做茶感兴趣,我记得玲珑世家三年前曾推出一款美容养颜瘦身的桃花茶,后来卖断货了。以后我也可以试着做出一个茶叶品牌来。”
沈烨把温墨掌心里的桃花放到鼻尖嗅了嗅,还是很香的。
温墨笑了笑:“玲珑世家对于传统的酿酒制茶还有制香,有传承百年的技术,一般的品牌很难达到。虽然近年来对于制香淡了一些,但是一旦推出新香总是很火。他们的茶,做的很少,一但做了就是精品。你要做茶就必须有过人之处,才能在玲珑世家的品牌下抢出一片市场来。”
后来因为受到国外香水奢侈品牌冲击,玲珑世家对于制香减少了很多。
“你说的也对,我没有人家的技术。不过玲珑世家对于香还是不够创新,要是够创新的话,早就打败巴黎时尚那种国际香水品牌了。”
沈烨对于玲珑世家不是很了解,但是知道这几年玲珑世家开始淡出制香。因为玲珑世家的香不是香水,而是传统的那种燃香或者香料。
虽然很受欢迎,但是受众小。若是玲珑世家开始制香成香水,依照玲珑世家的水平,绝对能够在香水界打下一席之地。
温墨只是淡淡点头:“好了,不谈玲珑世家,一会儿你又该说我收人家的钱了。”温墨拉着沈烨退出桃花林。
“不多看看再出去?”沈烨问道,因为他在温墨的眼睛里看到了,对这片桃花林的喜爱。
温墨拉着沈烨走向一片房子:“快到中午,我该去吃饭了,我给你做柴火鸡好不好?”温墨问道。这是一道有别于沈烨平时吃的菜,害怕沈烨不喜欢。
沈烨点头:“行!”
“那我们去抓山鸡!”温墨从一个工人的家里借了一个网兜。
沈烨有些为难:“什么?这鸡还要自己抓吗?”沈烨是养尊处优长大的沈家二少,落魄的时候也没有做过这种事。
温墨倒是兴致勃勃的带着沈烨扛着网兜去抓鸡:“自己抓的吃起来会更香一些。”
沈烨艰难的笑了笑,姑且相信温墨说的话吧!
这种山鸡是自小在山林长大的,会飞,只要有人靠近就会飞起来到处窜。养鸡的山林很大,跑起来特别的费劲。那鸡有时候还会从网兜里逃走,反正是特别的不好抓。
温墨抓的费劲,跑的也是满头的汗。沈烨实在看不下去了,抓个鸡那么难吗?刚刚有几只明明就在眼前,就让他们飞了。
沈烨信心满满的从温墨的手里接过网兜,开始往自己瞄好的鸡身上扣。可是明明觉得能够扣上的,结果扣下去还是没有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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