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四章过往一(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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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四章 过往(一)

我该如何留住你?我注定要失去你了。

还在漏雨的破庙里,火光照亮洛楚歌充满恐惧的眼睛,他身板瘦小,连年的大旱令他总是吃不饱,身上没有几两ro,可那双眼睛总是格外的明亮,稚童的眼神锐利的看穿了大人隐藏在最深处的想法。他没有用多大力气,拽着妇人的衣袖轻轻摇晃,话里带着一丝恐惧,“娘,求求你不要扔下我,我以后会听话的。”

妇人没有说话,她把衣袖从洛楚歌的手中拽了出来,留给他们的余粮已经不多了,她不把洛楚歌丢在这里,他们一家要怎么活?“你待在这,别跟着我。”她没有回头,雨夜的寒风吹得人直打哆嗦,这里的火堆是行人路途中唯一的慰藉。妇人忍住继续待在这的冲动,她要扔了洛楚歌也是在给洛楚歌一条生路。有些人已经开始易子换食,她不忍心,却不能再继续留着洛楚歌了。

“娘。”洛楚歌喊的可怜,牵着她的心跟着抖了三抖,可再舍不得又能怎样?上天不会怜惜他们这些穷苦人家,生下来便是要来受罪的。“别跟我。”她忍不住轻轻踹了一脚洛楚歌,没用多大力气,洛楚歌顺着力道坐到了地上。

从她身上掉下来的ro和她打断骨头也连着筋,她又何尝不是心在滴血?袖中祖传的玉坠被甩了出来,落到地上摔成了个ko子,她去典当铺卖过,结果是个假货,她便只当留个念想保留了下来。

妇人没多看玉坠,她将玉坠从地上拾起,红色的细线挂到了洛楚歌脖子上,突如其来的温柔让洛楚歌以为是自己的话奏效了,他不会被丢在这里,在这样的天气里可以和他娘躲在简陋的草屋中,听着雨水滴滴答答穿透房顶的声音,所有人都缩在一个角落里,这是他记忆里惯有的模样。

后来他爹被拉走了,他娘拉扯着他们兄弟三人,他是最为年长的那一个。

“这是娘留给你的东西。”妇人轻轻环住洛楚歌的背,“这件东西很重要,你要在这待着保护好它。等我……”她眼中闪着泪光,“等我把你弟弟们都安顿好,娘就回来找你。”

谎言一碰就碎,洛楚歌素来懂事,他从他娘的话里窥见了真相,竹竿一样的身体在颤抖,妇人感到了他的不安,最后拍着他的背安慰道:“娘把最重要的东西都交给了你,娘又怎么会忍心抛下你呢?”

她松开了洛楚歌,抹了一把脸上的泪,不顾洛楚歌带着哭声的阻挠,头也不回消失在了黑色的雨夜中。

在那个阴冷的,漆黑的,燃着火光的雨夜,有人一去便不复返,消失在了洛楚歌的记忆深处。

一连等了三天时间,头一天洛楚歌还会在破庙门ko等着他娘回来,他不记得回家的路,只能期盼着他娘能带他回去。

可要等的人再也没回来,他眼里的光一点点熄灭,把他娘交给他的玉坠摔了个粉碎。既然是随时都可以舍弃的存在,那么是好是坏又有什么关系呢?

洛楚歌背着他娘给他留下的一小包干粮,开始了四处漂泊流浪的生活。

能住在破庙里的孩子都是孤儿,洛楚歌也说自己是个孤儿,整日和那些与他一样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的孩子混在一处,为了能继续活下去。

不需要思考活下去是为了什么。他没有名字,也没有人教他这些,可是他的本能在告诉他要活下去,生存的本能。在破庙里一连三天不吃一ko,他能感受肚子里在烧灼,整个人晕沉沉的,有人给他喂了水,有人摸了他的额头,有人递给他吃的,一群被舍弃的存在相依为命,他再也不想重新体验一脚迈入鬼门关的感受了。

为了活下去,他做过许多事,现在想来已无大碍,甚至还有些庆幸自己能因此而遇见叶孤城。

在他几天都没吃的上饭时,看见了别人丢弃的吃食,他一个人和一群孩子为此大打出手,他被一阵拳打脚踢,感觉自己快要命丧于此时,他伸出手拉住了叶孤城,那双充满灵气的眼睛始终盯着叶孤城,像是在抓最后一根救命稻草。“救……救……我。”他那双沾着污泥和血迹的手抓着叶孤城,一尘不染的白衣上也有了污迹,洛楚歌看见了叶孤城冷淡的眼神瑟缩了一下,却始终不肯放开他那皮包骨头的手。

他被叶孤城背会了扶桑派,叶孤城第一次历练便带回了他,这是上天给了他一次重生的机会。

他有了名字,有了归宿,有了师尊,有了把他从泥泞的人间拉起的神明。神爱世人,可不是每个人都值得得到神的宠爱,故设下了重重考验。洛楚歌睡在第四峰对他来说有些宽大的床上,大抵他在遇到叶孤城之前的所有痛苦都是来遇见叶孤城的考验。

沐思年替他诊了脉,还打趣叶孤城道:“你把他捡回来,可得要对他负责。”

“这是自然。”他听见叶孤城说:“我该给他取个名字,你觉得叫什么为好。”

“城哥哥,你这是在为难我,你还是去找二师兄吧。”沐思年收好y箱,“你之前可鲜少对谁花这么多心思。”

洛楚歌沉沉睡去,前所未有的安心。

扶桑派五位峰主,沐思年酷爱医术,赵忆婉喜欢武学,沈尚霖身为掌门各项都有涉猎,给洛楚歌取名的重任交到了洛清墨身上,“取‘楚歌’二字可好?”洛清墨举着书,“古有此诗,‘四面边声连角起’,‘长烟落日孤城闭’,四面楚歌,孤城难闭,总归是阿城你带回来的孩子,若是让你变得待人亲近些,破了‘孤城’之说,岂不是好事一件?”

叶孤城接下了洛清墨手里的书,虽说洛清墨的话令他微微皱眉,他还是开ko道:“还差个姓。”

“我取的名,那孩子不如跟我姓,叫洛楚歌如何?”洛清墨眼角含笑,除了沐思年外还是第一次见叶孤城这么关心其他人,叶孤城将决定权交到了洛楚歌手里,“你觉得怎么样?”

躺在床上的孩子连连点头,“谢谢神仙。”

普通人与修士间隔着一道天堑,洛楚歌不知道修炼,只是叶孤城的容貌加上气质扔在人群中是最为耀眼的那个人,他不知该如何解释自己心中的感j与崇敬,思来想去只有听说书人说过话里的神仙才能配得上叶孤城。

不知道洛楚歌藏着的小心思,叶孤城微微抿唇,“不必叫我神仙,我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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