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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妈坚持让我考艺校。
她偷改了我的志愿,用修眉刀压着手腕对我以死相逼。
就这样,我以当年理科 607 分的成绩,去了一所三本艺校表演专业。
我妈说,学习好有什么用?
将来还不是个打工搬砖的?
女孩子要好好利用自己得天独厚的美貌,将来当个出人头地的大明星,嫁个腰缠万贯的大老板。
我妈头发就那么长,见识也就那么短。
艺校的生活对我来说简直是一种折磨。
我与同学们格格不入的根本在于,我成绩好,爱读书的优点,在她们看来——
一个聪明读书好的漂亮女生,却选择当艺术生,不就是为了傍男人赚快钱么?
相比之下,我好像比那些脑子不聪明而想靠男人走捷径的女人,更低了一等。
我没什么朋友。闲暇时候,就喜欢泡图书馆。
艺校图书馆能有多少好书?即使有,你借了去看,也难免会遭遇管理员老师看外星人一样的眼光。
于是我去隔壁的 A 大,全国排名前二十的 985 综合院校。
也就是在 A 大的图书馆,我认识了程阳。
雨后的傍晚,空气中都是相遇的味道。
我在楼梯口那扇敞开的窗子前,碰到一个正在背雅思单词的男生。
夕阳落上他胖乎乎的侧脸,看不到脖子。唯有白的透明的皮肤上,清澈的汗毛清晰可见。
我走过去,走到他宽大的身影里。
他很专注,即使用余光看到了我,也没有半点动容。
那时候的程阳,是个身高 182,体重两百斤的胖子。
但他胖得干干净净,一点都不油腻。
头发胡须都打理得很整洁,衣品也干净得体。
听人说,他高考前生了一场重病,因为打激素才变成这样。
生病牵扯了不少精力体力,他休学小半年后,发挥如此失常考到了 A 大。
否则,应该是妥妥清北的苗子。
我喜欢这个胖子。
我喜欢他读书时专注的气质,我喜欢他说英文时纯正磁性的嗓音。
更喜欢他身上那种干干净净的踏实感。跟他交流的每一个字,都赏心悦目。
但问题是,没有人相信我这样一个艺校美女会真心喜欢一个胖子。
他们只会觉得,我要么是在玩弄他,要么是在图他的钱。
就连程阳也这么认为……
3
回到老旧的出租屋,我扒拉掉沙发上一堆垃圾外面盒,从里面挖出我妈。
我妈睡迷糊了,也可能是嗑迷糊了。
她从垃圾堆里坐起来,然后轻车熟路地从沙发缝里掏出打火机和锡纸片。
我当时就火了,一把抢过来。
「你疯了吧!还弄!你不是说已经戒了么!」
三年来,我送我妈去了六次戒断所。
三次社区所,三次强制所。
自从我毁容后,她的富贵梦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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