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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越蓦地回头看向我,立刻跑过来将我推进了房间,想要伸手又不知道该往哪放,只能拍了我头顶一巴掌:「衣服穿好也不照照镜子?」
我垂头一看,裙子侧面的拉链在我的赘肉和扭捏走姿之下,撑开了一条缝,越滑越低,正正漏出我浅紫色的内衣!
真是大型社死现场,我一下午都躺在床上打滚,羞得不敢出去。
直到宗维离开时跟我打招呼,我才把门开了个小缝:「这只是意外,你都忘了吧,还有你别信我哥,我才不是人来疯。」
「好。」
「那你还觉得我可爱吗?」
「嗯,你可爱。」
宗维轻声回答,话里带着笑意,我抬起头,对上他温和的目光,与初见之时几乎判若两人。
很久以后,宗维曾跟我说过,是周越和我改变了他。
「在你问我之前,我活了十八年从来没觉得什么东西可爱。但你问我时,我突然就觉得,『可爱』这个词用在你身上,再合适不过了。」
我知道宗维说的是真的,因为在下一次登门时,他给我带了礼物。
一个巴掌大的棉花娃娃,穿着一身粉裙子,扎着两条麻花瓣,眼睛眯着,笑的露出两颗兔牙。
宗维把它递给我,第一次摸了摸我头顶:「我觉得很像你。」
我兴奋极了,立刻跑进房间里把高马尾改梳成了麻花辫,又一蹦一跳到他面前,咧着嘴笑:「看,现在是不是一模一样了?」
宗维上下打量我,忽而抿唇:「还差一件粉裙子……」
一看就知道他又想起了我上次的糗事,我脸立刻红透了,又急又气去打他:「不是说好了要忘了吗?」
他低笑着躲闪:「忘了,我这次真的忘了,我宣布我失忆了!」
晚饭后宗维回了家,我在厨房陪周越洗碗,他低着头:「你以后别和宗维那么没规矩……他和我们不一样。」
我不解:「有什么不一样的,他这不是经常来咱们家,吃的喝的都和咱们一样!倒是你,总是什么都顾及着他,菜都只做他喜欢吃的。」
「你不懂,宗维他没在这些方面受过委屈……其实他也很可怜。」
我实在不理解有钱人的「可怜」,但我没兴趣追问,只是假装不经意地说起:「哥,其实我有点喜欢宗维……」
周越满不在乎地轻嗤一句:「你屁大点,知道什么是喜欢?」
「我当然知道,我在他面前出糗会害羞,他送我礼物我天天带着,还总想见到他……这不是喜欢是什么?」
周越没有再说话,只是渐渐不再带宗维回来。
我问过他几次,他都说宗维要准备奥数比赛没有时间。
直到某一个雨夜周越浑身湿透的跑回来,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不吃也不喝,第二天都没去上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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