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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杀手的身份,死后附身安安身上,以及在这房子里的所有杀戮。
之后,我被关在看守所里,长达八个月。
这期间,我只见到过我律师。
他告诉我,警方已经查到刘振明另外的同伙,他们也招供了。
校长,确实是刘振明叫人杀的。
事实上,也并没有我叙述中的那个「杀手的我」。
真相跟刘振明说的一模一样。
安安因为想要盗窃校长的文件,被打晕了。
而刘振明派来的人,就是那个被我弄死的保安,他只是去收尸并布置现场的。
那天,校长在回办公室之前,在会议室就被刘振明下了毒。
他迟早会死在校长室里,不用任何人杀他。
刘振明派来的人只是把他布置成上吊的模样,并留下一封遗书。
那封遗书,并没有指摘刘振明的部分。
那些刘振明的犯罪内容,都是安安在校长办公室偷文件时,所看到的。
这就是真相。
我也彻底绝望了。
26
后来,就是不断地开庭。
因为案情复杂,全程都是不公开审理。
但律师告诉我,我会没事的。
因为经过多次司法鉴定,我都被认定为重度人格分裂症。
属于完全无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
我甚至可以无罪脱身。
可是,我却不太在乎了。
也许死了才是最好的结果?
因为我不知道活下去的意义在哪里。
但同时,让我觉得奇怪的是——
安安,她去了哪里?
她还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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