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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宸眯着眼瞧着东边已经渐渐从山那边冒出头的太阳,微笑着伸了个懒腰:“唉呀妈呀,这空气,这绿色,太舒服了!就是吃的差了点,没有小龙虾章鱼小丸子芝士小饼干……”
唐宸一边赏景,一边跟在踏青的人身后,往紫桑山上走去。她这辈子最骄傲的一个技能之一就是,虽然遗传了麻麻的路痴属性,可在老爹的调教之下,只要走过一遍的路,就能清楚的记得,包括周围的景色。
别问她到底是怎么锻炼出来的,这是个很悲伤的故事。你要是小时候被放学接自己回家的老爹多忘记几次,强烈的求生欲也能让人练成这项绝技。说到这,唐宸不得不再次感叹一句苏家大院那非人的花园设计了,都不算迷宫了;应该算囚牢,因为一旦进去了,就不好出来了……
怎么说呢,随意摘花折草的行为,是不对的。所以唐宸在摘花的时候就表示,这次实在是不得已而为之。为了生存她不得不这样了,希望别被罚款就好了。虽然都是野生的,虽然这儿也没人巡逻看管。唉,心里总有个坎来着,她果然是个热爱大自然的精致猪猪女孩。
唐宸摘了一捧各色各样的野花野草之后,瞧着差不多了,就对着方才摘花的地方鞠了一躬:“感谢地球麻麻的馈赠,等我以后发达了,一定种了补上!”
下山回城的路上,正哼着歌人儿,被一段突然在耳边响起的丝竹声拉去了思绪:“这年代的人,真是风雅,走哪儿都能听到琴声。听这声音,是古筝,去瞅瞅!”
在离山间石板路不远处的地方,有一个小小的凉亭;远远的,唐宸就瞧见有人在那弹琴,便是蹑手蹑脚的靠了过去,怕打扰到演奏的人。
说实话,汉服社里也有会弹筝的,也有男生,但是会弹古筝的男生,她还真没遇上太多。若说女子弹筝是柔美与力量相结合的舞者;那男子弹筝,形容起来的话,应该更像随乐起舞的剑客吧。
唐宸记得有一句古话说得好,“筝横为乐,立地成兵”。这说的也许不是她现在所想的,不过,额,应该也差不多了吧。
一曲罢了,唐宸忍不住的叫了声:“好曲!”
沉浸在乐声中的弹筝人微微抬了抬头,将视线从琴弦之上移到了眼前。一时没在意周围的动静,再抬头,没想到却见了个满怀花蔓的女子眼神泛光的看着自己。
“诶,又是你,这么巧的吗?”
在弹筝人抬头的瞬间,唐宸突然很想感叹一句,这世界真的是怎么巧的吗,两天遇到同一个人四次,就是不知道今天他这又该是个什么态度呢。
颜少卿没说话,只是静静的看着她,静得一度让唐宸觉得他那眼睛里好像根本就看不到自己一样。
唐宸瞧气氛有些尴尬,赶忙解释道:“……我没有跟踪你啊,你别自恋啊,我是路过,路过的。没瞧出来,你这琴弹得还不错。”
颜少卿微微叹了口气,站起身来侧了侧身:“来者是客,茶应该煮得差不多了。”
“好呀。”
春亭烹茶,还带了乐器,不可能会是一个人吧:“你约了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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