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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繁忙的轮岗实习像海浪一样,卷携着白暮晨奔涌在生活的j流之中。而洪劲妮在白暮晨生命中留下的痕迹,也在一股又一股海浪的拍击下,打磨地消失不见了。
接下来的故事,就是七年后,二人在铂尔曼酒店因颠倒的红白喜事再次重逢。
白暮晨想到这里,嘴角漾起一丝微笑。他擦好鞋子,把它们收纳整齐。
自从ce祸事故之后,白暮晨感觉到他不再是以“我”这个第一人称活着了,而是以第三人称“他”存在着。
他强行把自己和“白暮晨”分离开来,以第三人称的视角审视着自己的生活。他就像一缕游魂一样游dang在“我”的身边,观察着这个叫做“白暮晨”的人。就好像,白暮晨此刻所经历的ton苦都与“我”无关一样。
直到那次,洪劲妮质问他——
“白暮晨,你经常对自己撒谎吗?”
“你并不快乐,不是吗?”
白暮晨才终于意识到,原来第三人称的自己一直在欺骗第一人称的自己。
而那个游dang的“白暮晨”也终于渐渐回到了“我”的身体里,开始重新以第一人称活着,去体悟自己的ton苦,自己的快乐,自己的毁灭,和自己的重生。
因为洪劲妮,白暮晨重新以第一人称主动地,坚强地,开始了新的生活。
今晚,陆卓然问他——“七年了,你还能记得这个人,那说明七年前你就对她印象深刻。”
没错,白暮晨确实对洪劲妮记忆犹新,也许是因为,她是自己轮岗时遇见的第一位有意思的患者;也许是因为,他们之间有了生死之间的羁绊;也或许原因非常简单浅显,就是因为洪劲妮很漂亮。
如果白暮晨愿意诚实面对自己内心的话,他就会明白,真实的原因是,七年前他就已经被洪劲妮吸引。
当他在手术室看见洪劲妮的时候,他就对她产生了好奇——
洪劲妮是一个什么样的女人呢?
为什么她会如此不一样?
那份喜欢像划亮火柴的微光,一闪一曳,随着洪劲妮的消失而渐渐熄灭。但那份火种依然悄无声息地埋在白暮晨的心底,直到七年后的重逢,那微弱的火光再次被洪劲妮点亮。
白暮晨一直都觉得,像洪劲妮这样的人,一定要获得天底下最好的幸福,才能够补偿她前半生的ton苦,因为她太值得了。
但他却对自己产生了怀疑,到底能不能够给洪劲妮这样的幸福,自己配吗?
白暮晨看了看自己的右手,他觉得自己并不配。
可洪劲妮偏偏对他说——“白暮晨,我想要你做我的男人。”
这句话让白暮晨感So到一种力量,一种源于生命之力的答案。
当一个人想去爱另外一个人的时候,那说明她已经足够爱自己了。
可白暮晨足够爱自己吗?
我有资格去爱另外一个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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