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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诉什么?”这时,余一言回来了,他cou了张纸把手擦Gan,没听见回答,也没在意,先拿了筷子把板栗都挑出来,将碟子推给宋思思,“ro放着给我吃就行。”
宋思思非常爱吃二食堂板栗烧ro里的板栗,吸收了ro汁,会变得又粉又鲜。板栗一定得big锅煮,自已家烧不出那个味道。
但她吃红烧ro只喜欢啃排骨,不太爱吃整块的瘦ro,可自助餐又不好意思都剩下。
幸好方玥没那么喜欢吃板栗,于是碰上这道菜,她都是去方玥碗里蹭两颗,可惜从来没吃过瘾过。
为了她的地下恋,余一言并没有和她在二食堂一个桌吃过饭,她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发现的。
余一言夹完板栗,又开始给她剥虾。
宋思思很爱吃虾,但从来不用手剥,包括小龙虾也是直接上嘴用牙齿去壳,每回都把ko腔黏膜戳破。
但她依然屡jao不改,实在太懒了,宁愿ko腔溃疡,也不愿意来回洗手。
余一言很快把两份虾都剥了出来,推到她面前,用湿巾擦Gan净手才开始吃自已的。
他吃饭的时候不怎么爱说话,也不发出咀嚼声,但速度比big学的时候还要快得多,不知道是什么时候Yang成的习惯,已经改不过来了。
宋思思刚吃好,他也放下了筷子。
高依茜的餐盘里j本没怎么动,只略夹了几根青菜,碗里的饭还是满的。
余一言没有多管,看高依茜停了筷子,便收拾餐盘,拉上宋思思,刷了门j,送高依茜下楼。
临出big门的时候,高依茜回头问了一句:“你是不是要结婚了?”
余一言只看着宋思思:“应该快了,我在等她答应。”
高依茜最后看了他一眼,撑开伞,走进了雪里。
晚上回家洗完澡躺在cuang上的时候,余一言向宋思思jao代了高依茜今天为什么来找他。
“她在q市r报上班,说是明年年初社里想要搞一个专题,采访q市的成功企业家,再对一些利民项目做宣传。
“她说荷塘古镇项目我是负责人,所以就来找了我。我觉得很离谱,我算哪门子成功企业家,我建议她可以去找我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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