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纪团长好福气(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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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办法,程文青就只能上阵了。

自己儿媳妇不会做饭这件事情,出去遛弯经常被大院其他的老太婆拿来说事,什么意思再明显不过了。现在儿媳妇愿意学习烧菜,在满意不过了,满脸笑容的答应,让她们去供销社,并主动接了照顾孩子的任务。

程文青本想着给她写个计划书,先教她一些基础。不是程文青看不起柳元初,能把厨房都烧掉的人,认菜这事估计也是没啥希望的,所以程文青觉得教柳元初还是得从基础开始。

想做好菜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要认识调料,蔬菜,每种菜的属性,这前提是注重营养,适合将就的家庭。对于那种每顿都揭不开过的还是算了。

程文青对于自己做菜的要求挺高的,所以一向讲究,就算日子再苦也要保证荤素搭配,现在自己的经济已经达到讲究的水准了。

做菜讲究就讲究在菜品的搭配,调料的搭配,还有火候的把控,这些都比较复杂,比如菜品搭配:白萝卜是我国古老的蔬菜之一,古时候称为“仙人骨”,意思是像仙人的骨骼一样有灵气。医药学家李时珍这样赞赏萝卜:“可生可熟,可菹可酱,可豉可醋,可饭,是蔬中之最有利者”。

民间也有“十月萝卜赛人参”的说法。医学研究证明:白萝卜可以扩张血管,增加血液通过量,从而起到降低血压的作用。同时,白萝卜还能提高身体好胆固醇的含量,降低坏胆固醇的含量,清洁血液。

当然搭配其他菜时也是要注意的,比如:白萝卜与豆腐干烧菜,有助于消化。白萝卜与木耳烧菜则容易引发皮炎。

这些也只是比较讲究说法,你要是如上家常烧饭,偶尔吃没有什么问题,多吃多多少少有一点不舒服的。

当柳元初求程文青教她做菜,他的内心还是比较挣扎的,叫一个菜两个菜可以,要是认真学,自己是有心而力不足的。

不过看着柳元初兴奋的样子,程文青还是高高兴兴的陪着她去买菜了。

两个人收拾了一通后,走之前看了一下厨房还有什么菜,菜出发去了附近的供销社,去之前程文青让柳元初带着她去银行取了点钱,没办法手里的现金怕不够啊,自己今晚住这里,还是买套新衣服明天穿,今天折腾一天,晚上还要烧饭,衣服都是油烟味。也是时候要多做的衣服了,现在瘦下来,应该不会胖了,天气也冷了,付钱时候手里钱不够多丢人。

两个人慢悠悠的走,远远的就看见,一个大面积的三层高的建筑物,还是上次来过的供销社百货大楼了。

两人轻车熟路的就找到了自己买东西的楼层。

柳元初和程文青先去百货区,顾名思义,两个年轻女性在一起,肯定是要先逛街的,这是女人的通病。

柳元初看看程文青逛街落落大方,完全不在意别人的眼光,遇到自己喜欢的就下手,谈价钱,觉得价格不合理就直接去下一家。柳元初完全不知道程文青的心里,以为她是真喜欢,其实这里的衣服在程文青眼里都一样的,没区别,只是颜色问题,她喜欢鲜亮点,看着朝气一点,至于款式千篇一律,没啥可挑的空间。

这样的处事风格到让柳元初对她更是刮目相看了,没哪个农村姑娘,有这胆识和气度的,看她买东西的风格,直挑喜欢的下手,讨价还价也还松有余地,喜欢就买,觉得一般就看看下家。她也陪过家里在农村的亲戚来买过衣服,那刚进城的姑娘,头低的快要到地底下了,小心翼翼的打量着四周,就跟做贼似的,别人说一句就吓得要哭了。

真是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现在看着程文青更加喜欢,感觉找到知己了,平时跟自己逛街的人都有点被钱束了手脚。

如果没记错,程文青从来家来城里都没有半年,而且,多数都在部队上,那里练就的胆识气度。不过,想到她写书,去上海,甚至还有一些自己不知道的事情,联想婆婆对她的评价,也就释然了。

她不知道的是,程文青的气场完全是以前经历过大起大落,甚至死过一次的人才有的沉静。同时这种机遇不是你想求就能得到的,天命。

逛了一圈服装,程文青买了一件羊绒毛衣,一件羊绒大衣,顺便还买了一条涤纶加厚直通裤,还有双小皮靴。柳元初也买了不少,毛衣外套,手套,现在天气冷了,手套也上市了。

柳元初本来还担心程文青钱不够,不过看她花钱不皱眉毛也就释然了,她的书卖的那么好,还差这点钱。

相处了一会。两人早就打成了好闺蜜,后面柳元初说要去买个内衣,让程文青帮着参谋。两人从卖衣服转到内衣市场。

内衣的风格还是程文青第一次买内衣时的样式,只是换季了,改变一下不了的颜色,冬天多数用深颜色的,应季节,同时耐脏一点,北方的冬天很冷,冬天洗衣服很不好晾干。

柳元初挑了一会,拿拿这个,看看那个,就问程文青;“文青,你看那个好看?”

程文青瞬间从旁观者变成了参谋者,看看她手里拿的;“嫂子,你比较白,穿那个都好看,真要挑一个,还是右手边的,灰蓝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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