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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平日喜借酒消愁,却未曾动过少爷给师父买的拉菲,为了讨师父的欢喜,我把这两箱好东西从房间搬到了客厅,麻利地开箱拿出一瓶递到师父手上。
少爷说得没错,师父特别喜欢拉菲,迫不及待从厨房拿出一个精致的高脚杯,打开红酒倒入,抬起来轻轻闻了闻,随而细细品尝,一副很享受的样子,让我在一旁看得直咽口水。
我问师父:“听说你从未收过徒弟?”
他点头:“麻烦,不想收。”
“那为什么收下我呢?”
他蓝宝石般清澈透明的眼睛透出无奈:“因为我打不过少爷,他让我收你为徒,我不敢不收。”
我撇一撇嘴,这理由让人哭笑不得。
师父问我:“你最想学什么样的灵术?”
“跑得快的灵术,遇到危险,可以逃跑的那种。”我一脸认真。
师父恨铁不成钢的白我一眼:“能不能有点出息。”
“假如没命了,要出息干啥?”
他叹气,再往高脚杯倒了些红酒,拿着走去书房,单手抽了张白纸,用笔在上头哗哗地写东西,屋子里安静了下来,我觉着不便打扰他,打算回房间。
刚转身,师父的声音在身后响起:“把屋里的空酒瓶子给收拾干净了!看来,我不在的时候,你是没少喝。”
我傻傻笑着:“喝懵了才好睡觉嘛。”话毕,动作麻溜地跑去拿了一个垃圾袋,开始收拾酒瓶子去了。
自梅花鹿那晚救了我之后,我和他成为了好朋友,不过他不怎么爱搭理我,可也不反感我在他耳边一天到晚叨叨叨地说话,这家伙天生性格清冷,却是一个心地善良的好孩子,名字取得温润如玉,叫墨清。
墨清是我师父的粉丝,听他说,我师父是只白猫。
普通的动物得修炼五百年,才能成为一个纯正的妖,而师父只用了一百年就成了妖,花了五百年破了劫数,成为仙者。后来,因缘巧合得到高人相助,未修满一千年,便是天者。
师父就是天才代名词,灵力强大,精通上百种灵术,招数变幻莫测,传说在修灵山乃至仙灵界,未曾遇到敌手。
传说毕竟是含水分的,师父说过,他打不过少爷,于是问题就来了,少爷如果比天者还厉害,那少爷是什么?
而在修灵山,关于少爷的事几乎无人提及,我有一次曾旁敲侧击露露,可这妮子眼里布满恐慌,缄口不言。
这么些个胆小鬼,少爷哪有他们想象中的那么恐怖。
师父那晚在白纸上写的,是关于我的修炼计划书。
我瞧着密密麻麻的字,什么第一周学会激进术、第二周学会隐身术……一个月练成大招,叫天人合一。
我深深吸了口气,没底气地说:“师父,我是个凡人,还是幻精班年龄最小的一个,我这资质,能一口气学会那么多灵术吗?”
师父平静的笑了笑,走近我后,缓缓抬手,轻轻点到我天灵盖的位置,瞬间,有一股力量,从师父的手指传递下来,通往全身的每一根经络,如一股清流贯穿全身。
我知道师父此刻是在做什么,记得在某一本修灵书上读过篇文章,是关于“开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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