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不支持畅读模式,请关闭畅读服务,步骤:浏览器中——设置——关闭网页小说畅读服务。
</br>
“是什么?”
“我不再逃了。”
他抬高了声音:“既然到了,就进来喝一杯吧,弗兰克?”
视觉并不是夜晚的子民所唯一仰仗的感官,尽管他们拥有极佳的视力,可以在漆黑的毫无月光的晚上看清每一滴雨滴,甚至包括它是如何从方圆五十米以内的树叶的尖端缓缓凝聚和滴落的过程。但如果不是夜晚的子民,很难理解这样的事实:有的时候,嗅觉和味觉能提供的信息更多。在刚刚成为吸血鬼的那几天时间里,现在被称为黑发魔鬼艾克萨斯的那个人,当时只是个瘦弱的,蜷曲的,只比尸体多上一口气的初生的血族,他所需要学会和掌握的第一件事情,就是他那可怜的人类大脑该如何处理如此之多的同时涌过来的信息:该如何选择性地忽视其中的绝大多数,并且放大他所需要的部分,很多刚刚度过初拥的血族在这一步烧坏了脑子,这也是夜女王的子民们日渐稀少和凋落的原因之一。
自那之后,唐宁经过了无数次的战斗,他与跟他一样的血卫在半空中互相撕咬,在泥地里一个接一个地咬死人类士兵。他闻到过各种的味道:甜得令人颤抖的血腥味,带着新鲜泥土的雨水味道,人体的脂肪被扯裂的时候的油脂味道,还有那些发酸的绿色奶酪一般的嫉妒,灰尘一般呛人的恐惧,以及火焰一般灼伤鼻子的痛苦。现在,就在他的身边,尼尔所发出的就是一种刺鼻的疑惑和紧张的味道。他的心脏在以超出他这个年岁的人所能承受的速度迅速地跳动着,额角在渗出汗水。
酒店的侧门被毫不犹豫地撞开了,弗兰克就站在门口。一道侧光照亮他身上刽子手的黑衣,还有一侧经过缝补的,明显带着不同肤色的强壮的手臂。但他闻起来没有任何情绪。在唐宁的脑子里,他就像是一个黑洞,一架沉默的,会移动的机器,除了一点儿雨水的潮湿味道之外,他没有一丝激动的迹象。
即使让他在苏格兰山区流浪了十五年的罪魁祸首就在眼前。
日女王选择他作为刽子手真的是太明智了,唐宁颇有些苦涩地想,鲜血和新鲜的肉,以及能够操纵的大脑,和容易被英俊外表和甜言蜜语欺骗的心灵,这些弗兰克都没有,但他却力大无穷,毫无痛觉,无法被真正地杀死,而且永不知道什么是疲倦和放弃。对血族来说,他简直就是地狱。
“你在这里。”它嘶哑,机械,而且没有一丝起伏。但这是由钢铁和腐肉混合的喉管所能表达的最富有感情的声音了。唐宁能听见在弗兰克的皮革一般坚硬的皮肤下面,细小的齿轮在咔哒作响,轴承飞快地旋转着,好让他朝自己的方向迈出一小步。这让他脚上的靴子(陈旧,小牛皮,而且具有尼尔的味道)轻轻地落到木制地板上,并且微微地下陷。弗兰克在降低他的重心,唐宁意识到,好随时都飞扑上来。
“是的。弗兰克,就像我昨天下午向你保证的那样。”唐宁站起来,尽管他之前灌下去的那么多真红让这个举动显得颇有难度。他靠在尼尔的吧台上,然后摊开双手。
本站不支持畅读模式,请关闭畅读服务,步骤:浏览器中——设置——关闭网页小说畅读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