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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世界尽头
“世界尽头……那该是怎样的一个地方啊?真的存在吗?”金志良问道。
“据说,在海之彼岸,有一个世界尽头。在那个尽头,你可以忘记一切你想要忘记的人和事,忘记烦恼,忘记忧伤。”阿布淡淡一笑,“信则有,不信则无。”
水仙的父亲便是那些断不了红尘的旅人中的一个。在水仙懂事前,他便在深夜逃离了花城,水仙的母亲因受不了打击,残忍地丢下她,也一走了之。水仙便在那些孤独黑暗的日子里变得诡异,后来大家发现她得了一种奇怪的病,一种无法治愈的病。只要她一觉睡下去,第二天醒来的时候,昨天的记忆就自此消失。
苦了阿布,在城下守了一夜。当水仙再次出现的时候,他的兴奋,他的激动都在一瞬间变成失落,变成遗憾。得知真相后的他,震惊万分。一位长老说,如果你真想结识她,那就得每天重新认识她,因为第二天她就忘了你,忘了你说过的话,忘了你做过的事。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如果你懂得知难而退,那就请快速离开,花城后城门出去,一路往北,那里有你寻找的东西。
阿布笑了,水仙看到他傻笑的样子也开心地笑了。
阿布说,我愿意这么做,留下来陪她,等她有一天能记住我,不再失忆。于是,花城的大门为他敞开了,他如愿以偿的稳定了下来。可是无论花多少时间,花多少心血,哪怕费劲气力让水仙认识自己,熟知自己,甚至爱上自己,夜半黄昏,过了此夜,第二天又是重复的无限循环。他曾一遍一遍地扪心自问,自己的魔术再举世无双又怎样,再无与伦比又怎样,变的出辉煌,变的出美丽,甚至能变出个世界。可是,连自己心爱的人都不能变得正常,这双手,真叫一个哗众取宠!要它们又有何用!
那位长老说,你已经尽力了,累了,就放弃吧。不要荒废了自己的年华,浪费了自己的感情。你走吧,今晚之后,水仙一样可以无忧无虑的生活,她永远都不会知道你在她的世界中曾经出现过。你不必执着,让自己痛苦憔悴。
阿布说,等我哪天真累了。我会走的。
水仙一直念叨,阿布,谢谢你。可是我怕,我怕哪天醒来后,你就不见了。
那些灯火阑珊处的暧昧,那些风花雪月下的誓言,那些曾以为可以留住短暂温存的指尖,可自问谁又会记得,谁又会眷恋这苟延残喘的一丝暖意,求只求眼前这人能解此风情,千言万语后的缄默,只要能够抵上一句,‘我不想忘记你’,此生便足矣。
阿布那晚生平第一次流泪,后来痛哭流涕,不能自已。他低头望着睡在自己怀中的女人,这一刻的她会梦到些什么呢?我为她千千万万遍,她会懂得这份艰辛吗?我坚如磐石,老天爷会被我感动吗?会体谅我吗?会给我们奇迹吗?
这样漫无止境的日子过了很久,直到一个神秘旅人的拜访。他听说了阿布的故事,便告知他一方解药,这世界上有一种花,叫嗜血怜花。这花生性孤傲,常分布于砾石隙缝中,根茎硕大呈幽黑色,一株上只有一个血红色的花苞。
没有多少人见过它,更别说得到它了。神秘人也只是在古书上看到记载,也许是本野史,根本无迹可寻。书上讲述道,只要将自己的血液滴到花苞上,它便会绽放盛开。如果对方服用花汁,就可永远记住自己。阿布如获救命稻草,对他连连拜谢。之后他们道别,一个继续寻找‘世界尽头’,一个开始寻找那株嗜血怜花。
临走那天,阿布对水仙说,等我回来,我会找到解药,治好你的病。
水仙说,我随你一起去,我怕你走了之后再也不会回来。
阿布说,这趟旅途必定翻山越岭,风餐野宿,我舍不得你受苦。相信我,等我。
阿布永远都记得那天水仙望着他的那种眼神,朦胧不清。
虞美人黯然道:“慕容公子,你寻到那朵花了吗?”
有时候思念会猛烈到度日如年,然后从头到尾都是无迹可寻的孤单。阿布苦笑着摊开手,虞美人细看才发现,原来他的手指上密密麻麻都布满了细小的划痕。阿布以为只要自己努力点,认真点,也许过不了多久便能找到。走过蛮荒,渡过沧海,历经磨难,食树皮,饮浊雨,这一切一切的回望后,才发现霎时间自己的脸庞已经变得模糊而沧桑,这双手被割过多少次,时光也随着指尖血液的滴落,一滴一滴,悄无声息地爬过了永久。
重叠泪痕缄锦字,人生只有情难死。虞美人心中一阵叹息,可看着他释然的神情,仿佛情绪都已随着这些过往烟消云散,到如今变得风轻云淡。
虞美人又问道:“你还是没能找到吗?”
阿布摇着头,“我一直都在寻找,不曾放弃。就算到了现在,这个信念依旧未变。但我知道,即便找到了这株花,对现在的我来说,也不过是如野草般普通罢了。”diJiuZww。c.O。m。第九。中文。网
“水仙她……”虞美人的心猛地揪了起来。
“死了。我回去过一次,有人告诉我,我走之后,她一直不肯睡下。她怕醒来后,什么都忘了,更怕醒来后,她连自己都不知道她的世界中已少了一个人。她始终是怕我一去不回,留她一人孤孤单单。”阿布轻描淡写地说着,尔后又憧憬道,“我一直都希望能找到那个世界尽头。每一个背负沉重痛苦的人,大都想忘记那段刻骨铭心的往事。能找到这个尽头,应是多么幸运的一件事啊。”
金志良问道:“你也不知道那个世界尽头在哪里吗?”
或许只是一个美好的幻想,乐观的谎言吧。阿布摇摇头,笑了笑,不再言语。他已将属于自己最隐秘,最深层的私事一泄而出,舒坦多了,对于眼前两个让他无法抗拒倾诉的人,不过是多了一遍回忆。
“应当是个世外桃源吧。真希望你能找到,又希望你不要找到……”虞美人已泪流满面,世间竟有如此可怜的男子,又有如此痴情的女子。
“所以,你去了同里,是因为那朵神奇的花,还是那个世界尽头呢?”金志良不解地问道。
阿布笑道:“是我走错了吧。”
金志良和虞美人沉默了,不是因为阿布走错了,而是一个人在经历了这么刻骨铭心的事情后,得花多少力气,才能在面对之时,变得这般谈笑风生。
窗外的时辰已悄然过了晌午,天有阴雨的迹象,空气微凉,流年如云似水飘过。
三人在旅店的餐厅中点了一桌的菜,估摸着得花光了金志良身上所有的盘缠。可他向来乐天知命,虽然喜爱金钱,但从不吝啬。倒是慕容布,身无分文,还能在镇上的旅店里住了几宿,也不知他的宿费从何而来,不过他一身技艺,赚钱应当不难吧,本想支援他一些,可囊中尽空,想必虞小姐“出门”也没带几个子吧……金志良如是想着。
“金兄,你师父的那个店,为何取名‘求是’呢?这是何寓意?”慕容布好奇地问道。
“这个啊,我也不是很清楚。听三师兄提起过,师父应该是取自一首诗吧,‘寔是常求是,多闻更阙疑。斯民先觉者,人代舍公谁。’太深奥了。”金志良摇头道,鬼知道这老头想的是什么,整天说一些让别人很费解的话。
“嗯,好诗,好诗。有一股实事求是的执着,又有为国为民的凛然正气,可听起来又带着几分沧桑和悲壮啊。”慕容布细细评味着,敬意油然而生,没想到一个小小的服装店,竟能有这般觉悟和气魄。
“那个……两位公子,这好像是一首挽词。”虞美人忍不住插嘴道。
“挽词?不是诗吗?”金志良大快朵颐着,耸了耸肩,他倒是不在乎这些诗词歌赋的含义,不就一个店名吗?要是换作自己开店,肯定会取一个绝对霸气又响当当的名号,比如叫齐天大圣服装店,世界第一服装店、服装霸王店……
“挽词是写给死人。”虞美人解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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