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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旗袍之夜
秋霜降临,寒气沿着凤鸣阁的柱子攀爬而上,一直爬上了卧在横梁上的那道黑影。
黑衣人闭目养神,他已经等了整整三天三夜,长时间未动,他感到筋骨里的血液有停滞的危险,但他的耳朵却还是异常的灵敏。
他终于听到脚步声,一男一女,女前男后。他们径直走进阁楼,转弯,再走,是招待贵宾的客房。他等了约莫有十分钟,才开始挪动身体,飞檐走壁,伏在窗沿,他听到里面传来在剧烈的喘息声,一具丑陋肥胖的身躯下压着一双无力挣扎的雪白纤细的腿。
他蹲在横梁上,挪步到床的正上方位置。他瞅了一眼那女的,从她的表情看得出来,这娇喘的模样是假装的,那女的也瞧见了他,那道淫浪的目光中居然带着一丝好奇与出神。他可不会等到她呻吟结束后的尖叫声起,一个翻身,半柄十寸长的剪刀直刺而下,银白的刀刃瞬间刺透了那具肥胖正扭曲着的身体,血一直沿着刀尖滴在她的脖子上、脸上,犹如窗外的落花,撒了一地,染红了眼。
那女子从震慑中醒来,急忙推搡着死了都趴在自己身上的男人。
“喂,你别走,你杀了他,就什么都不管了?”
“管什么?”
“把他弄走啊!再把这里弄干净,我娘要是知道他是死在这里的,我就得挨打了。让下人收拾房间也不行!”这个恼怒的女子便是凤鸣阁许凤仙的大小姐——许留情。
“我只负责杀了他,其他事情不归我管。”这个说话冷冷的不带感情的男子是梁秋的大弟子梁破军,他奉命提前蹲守凤鸣阁,这三天一共处理了三件事情,第一件事情是跟着沈宁的七桅帆船进入凤鸣阁,暗中观察许凤仙这几日接触的人和谈的事;第二件事情是替虞园护卫们闯开了层层障碍,让他们迅速找到虞美人;第三件事情就是刚才的刺杀,梁秋说:三日为限,如果有男子在凤鸣阁里干那事,便杀了他。
“你可知道你杀的人是谁?”许留情赤脚站在一地的衣物中,最后选了一条红色的披肩将自己的身体裹住,她一屁股坐在沙发上,跷起了二郎腿,不再看床上的死尸,那模样令她感到恶心,而她却旁若无人的露出一双皙白的长腿,姿态撩人。
“以后会知道,反正该杀。”梁破军已准备挪步离开。
“该杀?你的意思是,他欺负我,所以该杀?”许留情饶有兴致地笑道。
“不是。杀他是因为他在凤鸣阁干那事情。”梁破军已退门口,仍然忍不住回应她。
“干那事情?你说说看,他是在干哪个事情呢?”许留情的眼睛似乎含着风情万种,一颦一笑一眨眼,让梁破军不禁浑身哆嗦了一下,她又笑道:“哈哈!你可真有意思,那还不是因为他欺负我,所以你才杀他?你在这里待了这么久,就为了保护我?”
“不是。”梁破军再也忍受不了被质问的折磨,他转身拉开房门,飞一般的从凤鸣阁消失不见。
除了她身上那条披肩是特等的云锦制品外,其他的在梁破军眼里一无是处,这种漂亮面孔蛇蝎心肠的女人,梁破军连多说一句话都觉得是煎熬。
许留情看了一眼床上的尸体,漫不经心的叹息道:“我娘让我陪大帅,却是陪了你这头蠢猪,索性是你这头蠢猪,如果真是大帅,那我许家往后还怎么在苏州混呢?”她笑着摇了摇头,你好歹也算孙大帅的一个副手,竟然这么轻而易举就被杀了,真是一个酒囊饭袋。转而想起刚刚的场景,那个他从天而降,像是天兵神将,威武而神秘,刚硬冷漠但又有一股婉转的傻傻的柔情。她不禁莞尔一笑。
梁破军赶到求是服装店的时候,梁秋正躺在他温暖的红狐狸毛毯中闭眼休息,饶是外面闹得天翻地覆,求是服装店似乎永远都是那么冷清又冷漠。梁破军汇报了这几天探听的消息后,当说到金志良失魂落魄的模样时,梁秋仍未睁开眼,但忍不住骂了句:“没出息的小赤佬。”,过了好一会儿又喃喃道:“他应该在去南京的路上了吧。”
江上的风很大,轮渡的鸣笛声吵得金志良不得安睡。他倚靠在船头的护栏上,任凭腥味的风肆意揉捏着近日消瘦的脸颊。直到他打了个寒战,才转身离去,却见船头中央站着一个十六七岁的姑娘,正歪着脑袋注视着自己,这让他有些不自在。他还是想一个人静静。
“我认得你的。”那姑娘笑着说道,声音活泼,和她着装颜色倒是很搭,烈焰红的衬衣,雪山白的长裤。挺时髦的,金志良心里嘀咕一声,却也没回话,他是断然不可能认识这样的丫头的。
“喂!你没礼貌!我和你打招呼,你怎么转身就走啊!”姑娘急了,恨不得拉扯上来,“你是那个在摩登大赛上的小裁缝!最后模特没来,一个人像傻子一样站在台上的那个,是吧!”
金志良一口闷血,这认识人的方式还真叫人印象深刻啊,他可没什么心情应付这种问题,夜明灯照得他脸色刷白,逃似的疾步离开。
后面传来爽朗快意的笑声:“哈哈,这人真有意思,哈哈!”
一宿不眠,金志良也不知道是在气什么,总之后来就觉得可笑,笑得毫无睡意。在餐厅弄了半瓶白酒后,他自个儿灌了几口,呛得眼泪都流了出来,他向来不胜酒力,但他知道酒是个好东西,不仅能帮助睡眠,还能暂时忘记很多事情,却又独独忘不了和虞美人的那个紧紧地拥抱,那个炽热的吻。借着酒劲,他又登上甲板,周遭一片漆黑,偶有灯塔闪着微弱的光芒,可在这黑夜中,连指路的灯都是如此无力,它又如何能指引方向呢?
似此星辰非昨夜,昨夜星辰昨夜风。自己的方向又在哪里呢?
晨曦温柔的撕开了混沌的一夜,一夜宿醉,大清早已至南京,金志良拖着沉重酸痛的身体,随着人群下了轮船。街边灌木丛中的枫叶上,露水还在摇摇欲坠,他捏着手里的纸条,纸条上写的地址已背过百十遍,这是三师兄塞给自己的,但他依然不敢信任这胀疼得脑袋能有个好记性。一路询问,终于在正午之时抵达了目的地。这条宽敞的长街不见尽头,布满了落叶。与他同样观望着两排参天梧桐后的那座深家大院的人,是一位风烛残年,两鬓苍白,精神倒是极好的老头。他就这么站着,弯着老迈的腰骨,出神地望着,而两旁的门柱上涂染的朱漆已尽数剥落,萧条、残败。
三师兄不是说形如府邸,气势恢宏吗?可这眼前的宅子,怕是都没人住了吧。
“你找谁?”老头忽然问道。
“南京剪王,俞德顺。”金志良答道。
“哦。”生硬的回答,老头如木头般站着,目光不曾偏移半寸,如他的剪子,从未偏移过一分一厘,“他早败了,你师父没和你提起过吗?”
“您认识我师父?”此刻的金志良似乎猜到了什么,端正地看着他。
“虎口和食指第二关节那两个老茧,没有个七八年,是磨不出来的。好几年前梁秋求和我说起过,说倘若有机会,让我接了他那个关门弟子,呵呵,说他是一个天赋异禀的好苗子,那人是你吧?”老头正是赫赫有名的南京剪王,不虞有假。
金志良吃惊地看着他,愣了许久,随即俯身作揖,“拜见俞师傅。”
俞德顺打量着这后生模样,道:“后生可畏。不必拜我为师,你是梁秋弟子,我不争,但你既然寻我来了,就留下替我做点事吧,我也正愁觅不到人。”
剪王声如枯钟,无情绪,仿佛是被一个音调拉准的,但话中带着不容商量的语气,似乎还在彰显着自己在这行业无与伦比的地位。这些话在意料之中但也出乎意料,金志良有点摸不着头脑,什么叫败了?什么叫留下来做事?师父就说找到这里就有人接应,难不成是他!再说梁秋一生荣耀倒不是有什么独门绝招,靠得是从打版、尺量、选料、剪裁、拼接、熨烫等等一系列流程中的苛刻得细致,甚至变态得精准。而眼前这人不同,南京剪王,三师兄曾说,论手中剪子能使得游刃有余、炉火纯青的人不少,但能让这把剪子变成自己的左膀右臂的人,只有他一个。
“去城西,重生染坊。找一个叫陈怡的人。”说罢,他背着手转身离去。
金志良屏住嘲笑,这名字取得真够别致的,真是笑话死人了。但他仍是一脸严肃,毕恭毕敬地应道:“是。”
在重生染坊待得略显无聊,这俨然就是南京城西的工业贫民窟,染坊、服装店、五金店、棺材店、家具店、各种餐食小吃店像逃难来的临时草棚一个连接着一个,杂乱无章,也无任何安全保障。唯一值得庆幸的就是,重生染坊的门面属于最大的一个,在这地方虽说不上气派,但在面积上倒是可以称王称霸。
陈怡姐是个三十出头的女子,风韵犹存,听一个十来岁的小染工隐晦的说法,她是剪王众多姘头里唯一一个愿意留下来的。金志良对“姘头”这个词印象不是很好,可她似乎还不错,柳眉杏眼长得漂亮,但也不抚弄骚姿,“工钱没有,管吃管住”这是她对金志良说的第一句话。
这个染坊不大,原本就是俞德顺的家产,家道败落后,迁移至城西的安置区内,所以占地由先前风光的五十亩地缩减为现今的十亩地。染缸一屋、染料一屋、住房五房、染厂两片、小杂屋数间,当然还有一屋是用来做衣裳的,金志良就在这个屋内。
成天在屋内接一些老太老头的内衣裤衩的活,说起这个也是奇了,这年头有钱人家的女人才会穿进口的乳罩和四角内裤,没钱的基本都是穿个肚兜,也没什么内裤可穿,但这个贫民窟的女人们,甚至老太太,居然也赶上这个时髦,非得做条内裤穿穿,还指定颜色。简直不敢想象这个画面,自然做起来也毫无乐趣可言,这里的生态圈除了“穷”之外就剩下各个方面的斤斤计较,金志良待了五天,感觉市井之气和虚荣攀比之风甚重,内心只有度日如年的无聊。
直到那一天,俞德顺回来了,带来了一封从苏州来的信件。信是三师兄写的,言简意赅的描述了南京的情况,根据先前被刺杀的李掌柜的账本中记载,仁德衣行最大的布料和配饰供货商是“鸿顺染厂”,老板便是眼前那个精神矍铄的俞德顺。因为仁德衣行的灭门,导致鸿顺染厂在生意上节节败退,最后关闭了在苏州的门店,举家回迁南京,也在那时俞氏染料配方被栖霞染坊夺走,客户资源也一并被切掉,老实本分的生意人俞德顺投诉无门,最终变卖家产,以保全一家老小安宁。
信中对金志良来到南京的目的只字未提,但当他的目光离开信纸,再次看向俞德顺时,他那风轻云淡的神情,让他不禁想起了自己的父亲,随之内心感慨万千,竟然有诸多愧疚之情,难以言表。
“听说你做过旗袍?”俞德顺冷漠不改,正视着金志良问道。
“嗯,会做。”金志良答道。
“会做?还是能做?”俞德顺问道。
“做过。”金志良听出话中的不信任,但依然恭敬答道。
俞德顺不再说什么了,甩甩长袍的袖子,背手离开,留下一句,“今晚随我去一个地方。”
夜半,金志良随着俞德顺坐上一辆黄包车赶往夫子庙,一路灯火通明,穿过长长的街道,两排高大的梧桐树就像军队卫兵般站立笔挺,四周建筑由西洋风格逐渐演化成明清古建,目的地不远了。
明明这一条路冷清得很,行人寥寥,但到了尽头却又灯红酒绿,好一派繁华景象。这一路上俞德顺都悠然地闭着眼睛,两人没有任何一句话的交流,倒是黄包车师傅东拉西扯地说着远处那些船舫、酒楼、妓院的荤事,丝毫不顾车上两位顾客的感受,只管自己嘴巴过瘾。
尽头便是闻名天下的秦淮河。十里洋场,秦淮河上,多少名流风雅,多少薄情胭脂,一夜露水。金志良也闭上了眼,嗅到了河边吹来的淡淡兰花香味。
夜色中的秦淮河看不清边际,但几十条花样船舫错立于湖面上,让金志良禁不住惊讶,其浮华之甚哪是山塘街能相比的!而河畔上一字排开的各色酒楼更是让他见识了什么叫烟花之地,什么叫纸醉金迷。俞德顺走在前头,领着金志良穿梭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最后走进了一家楼内。
楼房是传统的前朝建筑,三层楼高,门口有四名守卫,也不知俞德顺用了什么招数使得两人轻松通行,挡在门口的游客们依然在嚷嚷要个说法,为什么他们能进,我们却不能!?
楼内布置雅致也简单,巨大的水晶灯吊在高高的三层房梁之上,开敞式的大厅,一楼有个大舞台,左右两边都有楼梯环绕,通达各个楼层的客房,空间之巨让人也觉得呼吸顺畅许多。俞德顺挑了一楼最里面的座位,两人刚坐下来,酒保便送上来两杯葡萄酒,“俞老爷子,您今天可赶早了,姑娘们还没到齐呢。”俞德顺点点头,也不回应,笑了笑抽出一张中国银行发行的兑换券纸币放在酒保的托盘上,那人说了声谢谢,没走几步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金志良,挤眉弄眼地挑逗了下才满足地甩甩屁股走了。
姑娘们?这俞德顺难不成带我来逛窑子来了?还有刚刚那男的,那眼神怎么稀奇古怪的,是什么意思?
金志良如坐针毡,手心都冒出一层冷汗。没过一会儿,周边座位便熙熙攘攘的坐满了,上下三层,起码坐了有百来号人,好不热闹,从穿着打扮看,要么是官宦之家,要么是富豪名流。
这个地方在十年前更名叫“伊人坊”,乃清朝著名歌妓才女柳如是从吴江为婢后,入乱世进金陵所驻足过之地,在当时她被冠以“秦淮八艳之首”,其影响力可想而知。不过如今倒是连一丝半点的气味都寻摸不到了。
一名女子从二楼抚着环绕的红木楼梯偏偏而下,扬起的衣摆飞舞如虹,雪白的酥胸随着妩媚的步伐欲欲跃出,令众人心驰神往又面红耳赤,在座的女士也为之倾倒,更多的是妒忌。这天下美人千千万万,可偏偏遇见的大部分都在这种风流会所讨生活,自己有钱有势又如何,只能怪自己没那一副好皮囊。
三个月一次的“旗袍之夜”随着那名女子的一个击掌声拉开了帷幕。
金志良忍不住问道:“她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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