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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崖州需自黎族人居住的地域穿行而过,约十余里地,何家庄等人与黎族人平素并无交织。平素何山他们至崖州即便见到,亦是无妨。
何山这帮人,此次拿着绳索、铁锤、成捆的一头尖的木椎,在所经路段边走、边量、边锤时,这帮黎族之人便不干了。在踏入黎族人居住地数里后,众人忽听一声唿哨响,却见草丛四周忽然钻出了无数的黎族人头,个个手执弓弩,正对着何山这十余人……
何山等人束手就擒。十余人被押在黎峒内。
峒为黎族普遍的组织形式。有大峒、小峒之分。大峒包含数个小峒,而小峒则由数个村组成。峒与峒之间,相互独立,互不从属。峒有峒界,黎人主要在本峒内活动。
而在黎人看来,此外来人,在本峒内如此大动干戈,已严重侵犯其领域,故而将何山等人擒拿问罪。当何山再三解释自己为何家庄之人,此番只是前来筑路,设置路标。
那黎峒之人仍是将信将疑,便放一人回去,通风报信。
当那人火急火撩地赶回何家庄,而那王九正与老族长正聊得入巷,听闻此事,王九笑道:“正欲至黎峒走走,未曾想到,竟以如此方式相邀……”
黎族有一句古老的谚语:“一个大塘,必有大鱼;一片山林,必有‘布姑’(鸟);一个村庄,必有‘土地公’;一个地方,必有一个‘头人’。”而此“头人”,则为黎首。
此时的三十六峒黎首为冼二娘。
黎族源于古代百越的一支,与壮、布依、侗、水、傣等民族有着密切的关系。远在秦汉以前,“骆越”的一支就从大陆渡海到琼州,隋代称之谓“俚僚”,即黎族的先人。黎族的先民在殷周之际,便定居在琼州府,以原始母系氏族公社的生活。实因妇女在农业生产中起着重要作用,所以地位上受到人尊重。
如宋代文献记载,南宋时,琼山县黎族妇女首领“三十六峒统领”王二娘是“黎之首也”。很多时候,当黎族内部发生纠纷时,只要女子出面干预或调解,便可以平息下来。
大约在秦汉以前,就有汉人到过海南岛北部沿海地区,从事经商和农业、渔业生产;秦汉之交,秦龙川令赵佗占据岭南,自立为南越王,治理南越,“怀服百越之君”,其势力与影响当及于琼州。
汉元封元年(公元前110年)伏波将军路博德率兵平定南越后,汉王朝正式在琼州设置珠崖、儋耳两郡。
唐代在岛上设立了琼、崖、万安、儋、振五州二十二县。黎、汉居住格局由过去“汉在北、黎在南”逐渐演变成为“汉在外、黎在内”。农业生产有了较大发展,热带生物资源也逐渐被认识并加以开发利用,玳瑁、五色藤、盘斑布、香、糖、珠等特产受到中原人士的喜爱,许多作为“贡品”或商品输入中原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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