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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先试试?
说起两个人是怎么喜欢上对方的。
沈吟舍说他对林仙是一见钟情。
模特出身,见过太多好看的,他一开始的时候并不觉得林仙有多么好看。
只觉得那双眼睛就宛如有电似的。
林仙近视,如果忘记带隐形眼镜的话,上班会带眼镜,就会有种不一样的感觉。林仙属于那种禁欲系。生长在悬崖峭壁中的最艳丽最大朵带着刺的那种花,让人觉得他碰不得摸不得的。
要摘下来就得冒着付出生命的危险。
直到有一回沈吟舍看见林仙搂着一个男人上了车时,沈吟舍才觉得原来他是那样的人啊。
从指尖迸发出的热意,莫名生出的占有欲,无论是肉体还是什么的都好,那种我要让他只能看着我的那样念出突然从脑海中生了出来,当然这些话他是不会和林仙和顾长今说的。
林仙对沈吟舍挺有好感的,感觉很靠谱。
一问年纪沈吟舍比林仙大上几岁。
加上林仙也是男朋友的关系。
于是从厨房里出来还没说两句话林仙就冲着沈吟舍喊哥了。
还交换了电话号码。
沈吟舍心里挺高兴的。
向顾长今请教做菜方法,应该加多少水什么的。
顾长今都一一告诉他。
他学会了要自己做给林惘吃。
林惘有点奇怪两个人能这么快和好,他还以为至少还得一段时间。
林仙眼角发红,看向厨房里的身影“哥,其实他什么都知道。”
林惘惊了下,惊讶的瞪大了双眼“他知道你去美国治病?”
林仙点点头“他什么都知道,所以他刚看见我我就溃不成军了。”
林惘拍拍他的肩膀“没事的,都过去了。”
林仙缓了一会儿然后问林仙。
“哥,你对他是真心的吧。”
林惘点点头“我是真心的。”
到了下午四五点,林惘和沈吟舍要走了,从家里带过来的特产也给他们拿了一半。
林惘本来是不想要的,因为要了也是浪费,他自己是不会做饭的。
沈吟舍想要,顾长今和他说的那些做饭的要点,他想练练手,接过之后就放在了后备箱。
顾长今叮嘱道“路上小心。”
“你们上去吧。”林惘道。
两人上了车扬长而去。
夜色撩人。
楼下还有不少行人,也有许多烟火气,旁边就是超市。
“去逛超市吗?”林仙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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