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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拿着它,就是想逗姨母欢喜,我自己又不喜欢算术,如今于我来说,它已没有什么用了。
还不如还给程湣,让他钻研钻研。
可程湣把门关着,不愿出来见我,叫私侍接过算珠,便让我回去。
我暗自腹诽:小气鬼,不就是捏了一下耳朵嘛,别人想让我碰,我都不碰呢!
「哦」了一声,我转身离开。刚走几步,屋子里传来他的声音:「等等。」
我停下来。
「一百个字。」
「程希明!」
我跺跺脚冲出去,讨厌!
不过气归气,晚上我还是乖乖写完了一百个大字,第二天交给了他。
程湣还拿朱砂给我写上了日期。
最后他矜持地点点头:「尚可。」
「不就是捏了捏耳垂嘛,小气鬼……」我叽叽咕咕地抱怨,没敢说大声,可我才不是因为怕程湣呢!
「噤声。」
「……嗷。」
从那以后,程湣像是做夫子上了瘾,揪着我的小辫子便罚我写字。
我都没意识到自己哪里错了,可他却能即刻发现指出来。
要么说我调皮捣蛋,要么说我贪睡懒惰,再有就是娇里娇气,不肯走动。
我倒不觉得冤枉,但是要让我承认,是不可能的,谁还不要个面子呢?
还有一件事情便是,程湣说他近来上午忙碌得很,要我下午去他的院子。
于是不偏心的我继续一碗水端平,每日上午去陪姨母,下午来寻程湣。
不愧是我。
把时间分配得如此合理,真是出色。
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了半个多月,直到那日给姨母请晨安,我看见桌子上的木匣。
程湣也在,他说这是艾思先生赠予我的。
我打开,发现是一双嵌着轮子的木屐,绑脚踝的却不是绳子,而是柔软的布条。
一点也不丑。
我喜欢得不得了,没想到只是随口一提,艾思先生还真做了出来,迫不及待地想要试一试。
姨母见我喜欢,也笑了:「做这双木屐,希明还把手弄伤了。」
「一大早就过来,问我你穿多大的鞋子。」
睁大眼睛,我没想到这竟是程湣做的!
「母亲!」他加重语气。
姨母这才恍然似的,抱歉地看着他。
我一听程湣手伤了,就要去掰他的手看,难不怪这些天我在的时候,他都没有练字。
可他不肯给我瞧,只说已经好了。
「我要看的!」我固执地看着他,「要看!」
程湣拿我没办法,只好摊开双手给我看。
上面仍有一些细小的伤口未痊愈,左手的食指上还有一处渗着浅浅的血红色。
我有些心疼,低头吹了吹:「希明疼不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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