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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什么,不是什么好话,没听见就算了。」
他漂亮的眼睛狡黠地笑起来,没了眼镜,更像一只诱敌的狼。
他揽住我的脖子,嘴唇蹭过我的耳朵,声音含糊又煽情,「实际我听见了的。」
除了他温热呼吸从领口钻进来,手也跟着从衣摆探上去,「写在身上哪里?这里?」
我尤其地激动起来,近乎骄傲地展示我身上新鲜的,还红肿着的刺青。
Maverick.
未被烙印的动物,特立独行的人。
他的手指一笔一笔地描过去,每个字母都描了一遍。
烫,痒,疼。
「真漂亮,阿贞,好配你。」他埋头吻上去,细致地吻了几遍,手轻轻地捏我的腰,「声音小些,在学校呢。」
「那你,那你吻着我吧......」
圣雅女校敲了放学钟,嗡的一声,余韵悠长。
我的脑海里也敲起钟来,悠长地,绵远地,空白地。
我没能看见姚风铃出来,他也没能接到人——车不知怎么就开到酒店去了,我坐在他副驾上,将那束白玫瑰扔出了车窗。
后视镜里,娇嫩的花瓣唰啦啦啦,被碾碎了。
但似乎又有什么盛放在我的大脑里,开出一朵一朵邪恶又背德的花朵来。
站在傍晚的阳台上,他背靠着围栏,身后是红彤彤的天。
「你到我那里去住几天吧。」香烟的雾里,我听见他这样说。
我听庄翰雨的话,住进了他公寓里。
他这里没有仆人,只有一个管洗衣做饭的老妈子,按时来做做卫生,并不跟他同住。
我也懂事,她来了我就上楼去,不同她打照面。
他的屋子住着肯定比小木楼舒服,有壁炉,有浴缸,皮沙发软软的,他在上边看书,我枕着他的腿看他。
庄翰雨喜欢煮咖啡喝,我喝不惯,洋酒倒还好一些,他说我有俄人的血,天生喝不醉的。
别的倒没什么好讲,都是些放荡庸俗的事——我们俩凑到一起,哪还能有什么好事。
家里有张撞球台子,他教我打了几杆,腰贴着腰,背挨着背的,我是越学越糊涂。
到后来哪里是杆子撞球,分明是我去撞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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