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4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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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忆与他相识后的分秒,好像每一刻都是幸福的极点。

庄翰雨年轻时最好看,现在,凭良心说,是大不如以前。

这十年来遭的罪,让他白了一些头发,甚至有一点驼背了。我记得我刚认识他的时候,他意气风发,是个又漂亮,又有风度的男人。

说来好笑,他这么温柔、宽和,我却总是在想象他跋扈粗暴的样子,像个纨绔一样,恣意横行的样子。

一定也很迷人吧,他会掸着我喜欢的香水,穿着我爱看的羊绒大衣,还戴着金边眼镜。

若是那样,我也不会让他平白无故地欺负我,我也会对他使坏,比如说,我可以骗一骗他,答应了他却又爽约,我可以算计他,甚至是折磨他。

就连那样的我,他也一定是喜欢的。

没头没尾地,我总是会无端这样想。

晚间,坐在饭桌上,我们一家人时隔十年,终于又凑在一起吃了一顿饭。

小宝讲了些他插队时的趣事——虽说是趣事,可我一点不觉得有趣。这几年陆陆续续有回城的青年,说起下放的日子都是苦不堪言。我们家成分不太高,小宝也直到最后一批才能回来,其中辛苦,一定是比旁人更多。

席间,携光嘴上没把门儿的,还把我小产的事给漏了出来,小宝知道后气得够呛,倒不是别的,主要是心疼我的身体。

其实我一直想再拼个女儿,不为别的,就为了庄翰雨实在喜欢。

但庄翰雨一直记着当年医生的话,坚决不同意,还给我传播了很多「新思想」,讲科学,讲医学,讲伦理和文学。

开始,我根本听不进去,他急了,直接说:「那就拼吧,最好生个女儿出来,你要在产房里出了事,我扭脸再找个十八岁的,儿女双全不受累,你就看着携光和妹妹喊别人妈!」

打那之后,我再也不提生女儿的事了。

庄翰雨心中一定是有遗憾的——每次苏老师两口子来我家玩,他都会抱抱人家的女儿。

直到后来,我们的识字班办起来后,有个每天背着妹妹来上课的小孩,说她父母都不在了,庄翰雨就给她背篓里的妹妹起名,叫携晨。

这些都是后话了,高考恢复后,我和庄翰雨都认为小宝应该考个大学。

说是这么说,其实我还有点没底,小宝已经太多年没有读过书了,就算是考,未必能考得上。

可这孩子真不一样了,拿定主意后,在家埋头苦学了一阵子,还真考上了省城里的大学。

我们老姚家要出大学生了,这可真是光宗耀祖,壮大门楣的大好事!

上大学后,小宝住在学校宿舍里,跟同学相处得都很不错,还交了中文系的女朋友,两人是在校刊上写文章认识的,由笔友发展成了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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