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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我坚信,猫并没有在看风景,它是在觊觎楼角或树顶的鸟儿。证据之一,是每当我听见近处的鸟鸣,抬头看时,猫正在激动地身体前倾,颈毛竖起,喉咙里咕噜作响。
这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证据,而动物有美感吗,这是个巨大的问题。笛卡尔也罢,拉封丹也罢,达尔文之前的人士的各种意见,现在看来,并不怎么值得重视;而达尔文,就不一样了,他有能力使这问题不可忽视。
达尔文认为,至少有一些动物,如孔雀,不但有审美能力,而且这一能力是我们可以观察到,且是可以解释的。他也知道,在根据不足时提出这一观点,势必惹来汹涌的反对,但他相信他的体系足够坚固,禁得住常识及人类之骄傲的挑战,特别是,既然人类的一切能力都是进化而来,审美能力为什么应该享有特殊地位呢?
这是个令人痛恨的想法。多数人如我,一边相信进化论,一边相信,在人类与其他动物之间,存有壁垒,在进化论的解释范围之外。我“知道”猫有感情活动,但我暂时没办法相信猫有概念。
在人类眼中,雄孔雀的尾羽十分美丽,即使雌孔雀喜欢挑选(在我们人类看来)更美丽的雄孔雀,而我们怎么才能知道,在它的性选择过程中,美感在起作用呢?“子非鱼”这一认识论障碍,横在面前,与我们知道自己在想什么、看到了什么不同,我“知道”你,你“知道”我的念头,是推论而来的。我们彼此同类,有着相同的能力,才能从对方的行为和处境中推论其内心活动,如若不能,我们还可以听到、看到他的表述。
比如我与一个朋友同临某种美丽的景色,我转过身,看到他的表情,身体的姿态,便知他与我一样,心中洋溢喜悦。如果这还不够,他还会说:“天哪,真是好看。”或者举起相机,或在其后,给别人寄明信片,在日记或文章里描述感受等。但假如王阳明格竹子时,脚边伏着一条狗,忍饥挨饿的,和他一样安谧,我们何从知道狗也在酝酿哲思,而不是想着“如果我现在咬死他,是不是有违做狗之道”?我们坚信,哲学家的狗也不会发生哲思,因为没有任何迹象可以推论如此。
旅行意味着看到世界的更多部分,只有能不断地回味人类在世界中的独特位置,这一过程才有意义。我们的确不能绝对地说,动物一定没有美感的萌芽,我们还应该感激达尔文使这一问题变得可以讨论,但至少现在,在已有的全部知识范围里,我们可以放心地高踞其他种类之上,我们仍然是独特的。
有人在美感尚未完全发育的孩童中实验,给他们看一组风景照片,发现他们的选择,最集中的倾向是稀树草原,而在成人看来,这不但也是美丽的,还恰恰是最适合早期人类生存的环境。这类实验,是否暗示人类的美感拥有功利性的起源,从而可以在进化论中得到解释?很多人(包括我)认为,在拥有多种解释而且有各种因素使我们相信尚未接近完美的解释时,选择惊人的那一种解释总是过于匆遽的。现在,还是相信美感是不可分析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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