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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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不完全重国文、其教学内容或更接近教会学校的澄衷学堂恐怕才是真正对胡适的“新学”(来自小说报纸杂志的除外)大有裨益之所在。入澄衷学堂后,胡适有了在梅溪学堂的经验,又拿出不肯落人后的拼命精神,一心致力于英文算学,在此方面用力最多而收获也最大,更因常考第一而一年又跳四班。胡母的培养再次见了成效,胡适的自信更大增。而在这里打下的英文算学基础,恐怕是胡适后来考庚款留学不致名落孙山的重要因素。同时,胡适亦因二哥的指点,开始接触宋人的理学,已在为今后的治学打基础了。

胡适对澄衷学堂的印象似乎是以正面为主,不仅“英文和算学的基础都是在这里打下的”,而且开始“稍得朋友之乐”,逐步从“前此少时所受妇人之影响”解脱出来。到澄衷的第二年,在梅溪时一向被动的小胡适“已敢结会演说,是为投身社会之始”。他在澄衷学堂里竟然主动发起组织学生的自治会,这在胡适不能不说是一个飞跃性的进步。在升到该校的次高班“西一斋”时,胡适还做了班长。他在自治会里的某次演说,曾“很受同学的欢迎,我也很得意”。这个笔调,与他记述梅溪学堂的压抑笔调已大不一样。但或许是因为在梅溪时太少“得朋友之乐”,胡适很快即因太重“朋友之乐”,为一个同学被开除之事与学校当局发生了冲突,结果带着“颇感不平”的心情离开了澄衷学堂,转考入开办不久的中国公学。[48]

胡适在澄衷学堂养成的参与意识,后来证明在中国公学是很有用的。因为中国公学本是由从日本因抗议而回国的留学生为自己办的,其间革命党人占的比例,恐怕还大于真正读书者。这些人的参与意识,又比胡适强得多。公学是真正自治的,胡适曾在学校的评议会外听评议员们辩论,印象颇深,“不禁感觉我们在澄衷学堂的自治会真是儿戏”。他深有感触地说:“我是做惯班长的人,到这里才感觉我是个小孩子。”如果没有在澄衷学堂的历练,胡适到此大概会很不习惯。[49]

但如果是来求学问,胡适到中国公学后恐怕就知道——虽然他没有说出来——这一次转学是大错了。胡适不久就发现“公学的英文和数学都很浅,我在甲班里很不费气力”。一句话,中国公学的教学水准还不如澄衷学堂。而且,一向以国文见长的胡适居然成了校中英文的佼佼者。[50]这当然又有助于增强胡适的自信心,但公学的水平可以想见。胡适没有一下子就进入完全新式的学校,而是一步步转入更新一等的学堂,对他大概是一大好事。因为每一步都为下一步打下了基础,便不觉突然。若一下子就接触“全新”的教育方式,小胡适可能根本接受不了,极有可能打击他的自信心。

另一方面,胡适的经历提示我们对当时的教育恐怕要重新认识。首先是上海梅溪学堂的国文不如绩溪上庄的私塾。胡适晚年自称:“中国古代哲学的基本著作,及比较近代的宋明诸儒的论述,我在幼年时,差不多都已读过。”这里的“幼年”是从英文译过来的,不知究竟指的哪一段。但从他读书的内容看,应是包括出国以前的全部学习时间(若以胡适后来自开的“最低限度的国学书目”为标准,这里的幼年实包括初到北大的那几年)。胡适除了在中国公学时外,一向是以国文占优势的。但他的“国学”,在那时其实并不很高明。他对“经义”,起初就根本不知是怎么回事。对国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小学”,他的工夫也相当差。胡适后来说:“我在家乡时,《十三经》还没有读完,《周礼》也未读,就到上海去了。所以对小学的工夫不深。”他小时候读《诗经》,只背朱熹的注,而老一辈的人则要背汉代的注,有时甚至不许背朱注(这里有所谓汉宋之争)。故胡适一生小学都是个弱项。他曾自谓:“我对金文甲骨文全不懂。你看我的文章里有没有引过甲骨文字?”[51]但这样的胡适在上海却一向以国文吃香,可知那时十里洋场的国文已大衰;而在所谓国学系统内部,汉学也已不太时兴了。

更重要的是,从日本回来的留学生的知识水准实际上远不如上海私立中学校的学生。后来有人据中国公学的自称(因设有高等科)而将其许为中国的第一所私立大学,实在有些顾名不顾实。按实际的学术水准来说,如果中国公学可以算大学,则澄衷学堂岂不是要算早期的研究生院了么!在中国公学的经历大约也是胡适后来不时表露出对留日学生看不起的根源。胡适一生与留日生交往始终不能密切,私交最好的或算周作人,也终是有些隔膜。所以后来周写信关怀胡适时自谓不知是否“交浅言深”,亦良有以也。或者正如胡适在中国公学学到的主要是生活的阅历和革命的行动一样,在日本的许多留学生大概也就是长于此吧。

从胡适的自述看,他在中国公学里学到的东西,多半都属于“功夫在诗外”的范围。但可以想见,公学教学水平的低下,是把少年胡适驱赶出学校教育范围的重要潜在因素。胡适对算学的兴趣就是在公学里失去的。他自己认为这是由于因病休学期间受桐城派吴汝纶的影响喜欢上了中国古诗,又“发见了一个新世界”。但更重要的,恐怕是他的大朋友傅君剑在赠别的诗中为他写下了“天下英雄君与我,文章知己友兼师”的诗句。这给一向为“超我”所制约的胡适增加了一层新的压力。胡适看了傅诗句即“吓了一跳”。他“真是受宠若惊”之余,将诗“赶快藏了,不敢给人看”。但胡适“从此发愤读诗,想要做个诗人”,连上算学课时也在练习写诗。胡适后来说,此事“决定了我一生的命运,我从此走上了文学史学的路。后来几次想矫正回来,想走到自然科学的路上去,但兴趣已深,习惯已成,终无法挽回了”。[52]但这决定一生命运的究竟是做诗的“兴趣”呢,还是“英雄”头衔下那份“超我”的压力?换言之,胡适究竟是在“率其性”还是要想“作圣”?胡适自认是前者,窃以为后者的成分要重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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