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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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曹雪芹从出生以来所经历的第一次巨变。

八 百足之虫

曹雪芹家的这场祸变,是在雍正"登极"之后、朝廷上下内外"接二连三,牵五挂四"的一连串的政治事件的惊涛骇浪中发生的。在这一时期,不但他们一家,真如俗话所说,是"六亲同运",他的亲戚家也正"走背字儿"。李煦下场很惨,不必重叙了;曹寅的妹夫傅鼐(字阁峰,姓富察氏,先世居满洲,祖额色泰,从清太宗皇太极用兵,有军功),从十六岁就作雍正(那时还是"皇子")的亲信护卫,可是到雍正四年(1726)五月,竟然得罪革职,远流黑龙江,--什么缘由呢?这一二年间正是雍正既兴隆科多、年羹尧大狱(注:隆科多、年羹尧是帮助雍正用阴谋手段夺得帝位的两个最重要的爪牙,雍正初以最优异的"宠礼"来"报酬"他俩,可是后来为了灭口消迹,便借口各有几十条"大罪"而穷治之(一幽死,一勒令自杀)。),复又穷治他的弟兄胤禩、胤■(左'礻'右'唐')、胤禵的时际,傅鼐只因建言隆科多之子岳兴阿无罪,雍正便揭破,说他和隆科多有交情,遂得重谴。曹寅的长婿讷尔苏,是早先"大贝勒"礼烈亲王代善(努尔哈赤之子,皇太极之兄)的五世孙,袭爵为平郡王,是真正的"金枝玉叶""天潢贵胄",到这年七月,也革去多罗郡王,在家圈禁,--又是什么缘由呢?名义是在西宁军前,贪婪受贿;其实是:康熙曾派他随胤禵(抚远大将军)驻西宁,而胤禵原是康熙意中的待继位人;雍正后将胤禵召回、解其兵权、贬爵、禁锢,讷尔苏曾代署大将军印务,雍正发现他也是胤禵的党羽,所以当胤禵之党鄂伦岱、阿尔松阿等俱坐"罪"以死之时,讷尔苏自然也逃不脱"高墙圈禁"(一种残忍的特种监牢,精神折磨)之苦.

当时这场皇室内部和统治集团内部矛盾争斗的巨大风波,牵连的广泛,关系的复杂,这里不能详述,获罪者之间和曹家有沾带的,尚不知有几;但仅由上举二例,也就足见那时节举国政治情势和曹家处境气氛是多么阴森恐怖了。

经过这一场大变故,曹家是败落了。不过,这败落也还不就是急转直下、直线发展的。他家虽然沾带了干系,究竟在雍正眼里看来,他们这种包衣下贱毕竟不是举足轻重的人物,其案由也毕竟是次要的,恐怕连"从犯"也够不上,所以在抄家的末尾,事态已见缓和;雍正之所以没有把曹家穷治到底,置之死地,其原因恐怕还是并不单纯的,曹寅在日,人缘最好,他家出了事,说好话的人多;像唐继祖,后来官至湖北按察,先是曾为御史,在办理旗人案件上颇肯进言,得以从宽,他是曹寅的门生,并且给《楝亭集》作过序跋,--这样的人都会想方设法暗中调护;就是在封建时代,舆论的力量也毕竟是一种力量,雍正懂得,在江南一带,曹寅一家代表着康熙,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他自己夺位上台是不得人心的,如果穷治了曹家,对他的统治并不有利。所以留了一点"浩荡天恩"。"百足之虫,死而不僵",他家在此后的几年,虽然战战兢兢,大概总还有办法维持下去。到雍正朝末期,那场风波的最紧张的阶段已经过去了,雍正九年(1731),傅鼐由谪地召还,复职衔,又"入宫侍起居"了;讷尔苏之子福彭(袭平郡王,乃是曹雪芹的表兄),也于次年任厢蓝旗满洲都统,又次年,并得在"军机处行走",开始参与机要,继而又为"定边大将军",出塞征讨准部。--准部之役自康熙末年至此,糜饷七千余万两,久而无功,不得不下令罢兵议和,傅鼐于和战各事屡有擘划,皆中肯紫,遂于雍正十二年以侍郎身份出使议和,和议成,晋三级,擢都统:凡此,都说明曹家的重要姻亲已经又逐渐得用,也可以说明曹家本身自然也比前一时期处境有所不同,似乎有可能熬到一个重得"出头"之日了。

雍正做皇帝做到第十三个年头的八月间,忽然"驾崩"(传说是被死仇的后人暗杀了),他的第四子弘历继位,是为乾隆帝。这个新皇帝上来之后,又给曹家带来了新的命运。   乾隆在未做皇帝以前、雍正十一年晋封为和硕宝亲王之前后,早已"综理军机、谘决大计";雍正末期政策作风的微有改变,和他的参预政柄不无关系:他深知雍正惨刻太甚、实非长久之策(注:弘历不以雍正杀戮同宗为然,可参看《海宁陈家》一文。),所以即位以后,锐意图治,将很多先朝的各种罪谳、功令加以翻案,目的是在收拾人心(注:这话当然也不可绝对化看待。他对某些人的"人心"是不肯"收拾"的,反而要加强镇压,如他一即位立即杀雍正已赦的曾静、张熙。)。他做了皇帝,就下令释放圈禁的宗室,分封胤礽的子孙,起用为雍正屈抑的前云贵总督杨名时,释傅尔丹、岳鍾琪等被罪的著名将领于狱,释前罪人查嗣庭的亲属于遣戍看管;至于一般政治措施,也一反雍正时期的刻苛严酷的精神,以致有人说,这时节"止须将先帝(雍正)时事翻案,即是好条陈"。这话虽然大嚼无复馀味,惹翻了乾隆,可是也真正反映了乾隆刚一上来的那一短时期的事态实质。

新皇帝即位,照例要有"覃恩",普遍的封赏和赦宥,示庆贺,买人心。因此在雍正十三年九月初三日,曹雪芹的高祖曹振彦(曹世选之子)得诰封为资政大夫(二品的虚衔等级),原配欧阳氏、继配袁氏得封为夫人。由于这份诰命,我们得知曹雪芹的一位叔祖曹宜尚在,官职是护军参领兼佐领、加一级(是正白旗包衣第四参领兼第二旗鼓佐领)。"覃恩"诰封虽然只是一种官样刻板文章,但是也说明了此时曹家早已解除了政治犯的罪名,家里还有作参领(从三品)的家长或族长,祖宗里面除了曹玺本来是一品尚书的封赠外,又有了二品的高级封浩。曹雪芹的父亲曹頫(注:参看书末补注。),此时似乎也已作了内务府的员外郎。即以"亏空"旧案而言,那么同年从十月到十二月期间,内务府"宽免欠项"档案中亦已叠有曹寅、曹頫做织造时的多项亏欠列入宽免之内。可见,无论是政治罪还是财务罪,都已成为过去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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