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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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仲涵年轻时就嗜赌。

一次父亲让他去收地产租,他收了一万卢比(荷兰人称盾),回家时路过赌场禁不住诱惑,破门而入,直到输掉最后一个子儿。

他痛悔自己是个不孝儿子,想投海自沉,但忽然想到辞世前应向心爱的女人、一位长他多岁的寡妇告别。

孰料,那位深爱他的寡妇,倾囊而出将自己的一万卢比送给了他,免了他一死之念。

黄仲涵是爪哇岛上第一个剪辫子的中国人。

洋人看不起中国人,骂他们是babi(猪),只准华人集中居住在中国城内。

黄仲涵用金钱和智慧打破了这一禁令,他雇佣一荷兰男爵做他的律师,与荷兰总督、威廉女王驻爪哇的代表过从甚密。

一番铺垫之后,“顺理成章“地成为爪哇第一个在欧洲人居住区购置产业的中国人。

黄氏府邸占地200多亩,傍山枕水,亭台楼阁气派非凡。

仅园丁就有50余名,除私家花园外竟有私家动物园。

在那个根本不拿中国人当人的社会,黄仲涵设法使自己成为了一名“玛要“(Mahjor),一跃为爪哇历史上唯一一个取得这个高级职别的中国人。

黄仲涵平时喜欢穿一身白衣服,有绅士派头。

他一生最感兴趣的是女人,岂止是妻妾成群!黄蕙兰的母亲明娘,是他明媒正娶的正夫人。

此外,得到黄仲涵自己承认的姨太太共有18位,42个孩子。

据黄蕙兰的回忆,实际上远不止这个数。

黄仲涵十分注意血统。

他们家族有小拇指弯曲的遗传,凡是小拇指不弯者,糖王概不承认。

戏剧性的是,糖王最心爱的女儿黄蕙兰的小拇指就是不弯的,而糖王认定是自己亲生的,因为他坚信他的大太太是绝对不会红杏出墙的。

这是个庞大混乱的大家族,常常会闹出大水冲掉龙王庙,自家人不识自家人的笑话。

黄蕙兰与顾维钧结婚后由伦敦回北京,途中在槟城下船。

忽然有两位小姐拍她的肩膀,微笑着对她说:“我们是你的妹妹。“黄蕙兰不识,再看看模样,的确相像,且小拇指是弯曲的。

一个最大的笑话是,糖王最后一个姨太太贺露西的儿子在美国爱上了糖王另一个姨太太的孙女儿。

他们虽不是一母所生,但男孩的父亲却是女孩的祖父。

他们在美国不能结婚,最后跑到荷兰去办婚事。

另一件叫人震惊的事,是糖王娶了一家两代3个女人做姨太太。

3位中的第一位叫江夫人,寡妇。

嫁时带来一个3岁多的女儿和一个10岁的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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