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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过合作制建成社会主义
如何吸引小农经济走上社会主义道路,在俄国建成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使整个国民经济结构都过渡到社会主义的问题,是列宁晚年面临的重大问题,也是他思考的中心问题。马克思恩格斯曾经指出,工人阶级夺取政权后要依靠合作社引导农民走上社会主义道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列宁继承并发展了这一思想。1923年初,他提出了通过合作社建成社会主义的思想。在《论合作社》一文中,列宁明确提出了把小农逐步引向社会主义的合作社计划,全面制定了实现合作化的纲领,其中包括:阐明了合作社的性质和作用,提出了实现合作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和论证了实现合作化的条件和保证,等等。他根据十月革命后最初几年实践的经验教训指出,在新经济政策下已经发现了把小商品生产者的私人利益同社会利益结合起来、使私人利益服从社会主义建设的公共利益的合适程度,从而克服了过去许许多多社会主义者没克服的障碍。列宁肯定了合作社在这方面的重大意义,指明了从流通领域入手把农民组织起来的合作社道路。这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宝库的一个重大贡献。他指出:"从实质上讲,在实行新经济政策的条件下,使俄国居民充分广泛而深入地合作化,这就是我们所需要的一切","国家支配着一切大的生产资料,无产阶级掌握着国家政权,这种无产阶级和千百万小农及极小农结成了联盟,这种无产阶级对农民的领导得到了保证,如此等等--难道这不是我们所需要的一切,难道这不是我们通过合作社,而且仅仅通过合作社,通过曾被我们鄙视为做买卖的合作社的--现时在新经济政策下我们从某一方面也有理由加以鄙视的--那种合作社来建成完全的社会主义社会所必需的一切吗?这还不是建成社会主义社会,但这已是建成社会主义社会所必需而且足够的一切" 。
列宁在阐述他的合作社计划时,揭示并论证了在无产阶级政权和生产资料公有的条件下合作社的性质问题。在《论合作社》中,列宁改变了过去把合作社看做是国家资本主义性质的观点,认为它是社会主义性质的。他指出,"在我国的条件下合作社往往是同社会主义完全一致的" 。合作社的发展就等于社会主义的发展。列宁还批评了进入新经济政策时期,对合作制的意义估计不足的现象,强调了在苏维埃制度下合作制的重大意义。实行新经济政策,允许贸易自由,调动了小农的生产积极性,活跃了经济,为恢复国民经济和大生产准备了物质条件。但是它并没有解决小农经济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问题。而通过合作社,就可以把俄国的小生产者吸引到合作社这种集体经济中来,在新经济政策的条件下克服小生产的自发趋势,并使小生产者过渡到社会主义。由于合作社占用的土地和使用的生产资料是属于工人国家的,因此这种集体企业就同社会主义企业没有区别了。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列宁强调新经济政策下的合作化就是"我们所需要的一切",就是"建成社会主义社会所必需而且足够的一切"。
列宁在这篇文章中还明确指出合作社是组织小生产者过渡到社会主义的最好形式,这种形式解决了过去许多社会主义者没有解决的如何把小生产的个人利益和社会集体利益结合起来的难题。列宁明确指出:"现在我们发现了私人利益即私人买卖的利益与国家对这种利益的检查监督相结合的合适程度,发现了私人利益服从共同利益的合适程度" 。由于实行新经济政策,农民已经成为做买卖的农民,对于他们来说容易接受合作社这种买卖机关,而不愿意立即走上社会主义集体化道路。列宁提倡创办多种形式的合作社,如供销合作社、消费合作社、生产合作社等等,争取经过整整一个历史时代,使全体居民都参加合作社。
在《论合作社》一文中,列宁曾经说过:"与此同时我们不得不承认我们对社会主义的整个看法根本改变了" 。从文章的上下文来看,列宁这里是指工作重心的改变和转移,重心从政治斗争、革命、夺取政权转到和平组织工作方面了。如果根据列宁在文章中提到的合作制问题是至少能与国家资本主义相比拟的东西这种意思,那么"根本改变"似乎可以理解为国家资本主义和合作制是进入社会主义的两个入口,而不只是国家资本主义一个入口,从而改变了他自己在十月革命前直至新经济政策初期的社会主义只有一个入口的看法。由于俄国当时所处的孤立的特殊的国际环境,以租让制为中心的国家资本主义并没有得到多大发展,在实际经济生活中所起作用不大,而合作制表现出强大的生命力,具有广阔的前景,所以列宁认为能促使俄国进入社会主义的主要经济形式是合作制。在像俄国这种小生产经济占多数的国家只有通过合作制建成社会主义,从而使他对社会主义的看法发生了变化。这种变化首先表现在他对俄国建立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道路的看法上。新经济政策前直接过渡的方法脱离了俄国的国情,没有找到在一个经济文化落后国家建设社会主义的正确途径。实行新经济政策后找到了通过商业适应和支持小农生产力去建设社会主义的正确途径,又找到了通过合作社引导小农走向社会主义的途径,这样,在俄国建成社会主义就建立在现实而可靠的基础上了,这是列宁对他开创的通过新经济政策建成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实践的概括和总结。列宁还阐明了实现合作化的重要原则:建立必要的物质技术基础,提高农民的文化水平,用农民感到简便易行和容易接受的方法、坚持自愿的原则使每个居民都参加合作社买卖,国家对合作社进行指导,并在经济、财政、银行等方面给予切实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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