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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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说青莲乡里,甚至昌明县里,人们在闲谈中都说李客的儿子是个怪人。已经满过二十岁了,既不娶媳妇,又不考进士;住在匡山上,三年进过两次城,数月才回一趟家──不知他究竟想干啥。有人说,他在成、渝二地干谒不遂,灰了心;有人说,他跟他父亲一样,也想高卧云林,不求禄仕了。

李白刚回故里时,心中确实有些懊丧,甚至颇有出世之心,但也只是一时的情绪;特别是他父亲和他作了一次密谈之后,他的情绪顿时好转。原来他们家是陇西李氏,远祖是汉代的名将李广,近祖是隋唐之际建都酒泉的凉武昭王李暠。后来因为西凉国破家亡,他们这一房逃到边远的碎叶,这才经起商来。李白不等父亲讲完,就兴奋起来:“我朝天子不也是陇西李氏么?原来我们家是宗室!”但是李客却说,谱谍遗失多年,空口无凭,无法申报;并告诫李白别对外人说起,免得落个冒充宗室的罪名。但李白不管三七二十一,只顾想着自己是天枝帝胄,公子王孙,并非工商贱民,那自暴自弃之心便烟消云散,自勉自励之情便油然而生,甚至觉得在成、渝二地遇到的倒霉事,都是“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的好兆头。

于是,他便遵从苏颋“广之以前”的教诲,搬到匡山大明寺中住下,决心在学业上再下一番工夫。然后,出三峡,泛长江,渡黄河,周览名山大川,遍干天下诸侯。他相信:少则三年五年,多则十年八年,必能遇到能够识拔他这匹千里马的伯乐,把他推荐给开元天子。待他为苍生社稷干一番事业,立下不朽功勋以后,依然回到他亲爱的匡山来,回到这优美的大自然怀抱之中来。

开元十二年的春天,二十四岁的李白,开始了他的万里之行。

二十四岁的李白,出落得一表非凡。个子虽不算高大,但却是昂首天外;身躯虽不算魁伟,但却是萧洒出尘;容貌虽不算俊美,但却是神清气爽;特别是两道高耸的剑眉,一对炯炯射人的虎眼,使他更显得英姿勃勃。腰间佩着一柄三尺龙泉,手中牵着一匹银鞍骏马,随身跟着十八岁的丹砂,挑着一副藤制的轻便书箱。

主仆二人走出了青莲乡,走出了昌明县。他们走一走,又回头看看;走一走,又回头看看。峰峦如画的匡山,越来越远,越来越模糊,只剩下黛色一抹,眼看就要从他们视野中消失了。他们不约而同索性停下来,对它凝望了很久。

“公子,你不作首诗么?”

“仗剑去国,辞亲远游,岂能无诗?一路上我早已想好了。”说着,李白就朗诵起来:

晓峰如画碧参差,藤影摇风拂槛垂。

野径来多将犬伴,人间归晚带樵随。

望云客倚啼猿树,洗钵僧临饲鹤池。

莫谓无心恋清境,已将书剑许明时。

“公子,你这首诗的意思是向匡山告别吧?”

“对,题目就叫《别匡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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