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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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如此,每当碰到筋骨交错聚结的地方,我觉得很难下刀,不得不小心谨慎,眼神专注,行动迟缓,动刀很轻,牛就哗啦解体了,就像土堆散在地上一样。这时,我提刀站着,环视四周,心安理得,把刀修治的干干净净而收藏起来。”

文惠君说:“好啊!我听了厨师的话,懂得了养生的道理啦。”

寓言中这位厨师的技艺非常高,已达到不用眼睛去看,而用精神去指挥操作的神奇地步,他运刀自如,能在骨肉的间隙中走刀,连一点点的筋骨也不会碰到,所以他的刀用了十九年,刀刃还像刚磨过的一样。这个寓言故事意在说明人要顺应天理而行,一切顺乎自然,使心境安宁平和,才能达到养生长寿的目的。

本篇末还有一个讲要忘却感情,顺应天理、顺应自然之本性的寓言故事:老聃死,秦失吊之,三号而出。弟子曰:“非夫子之友邪?”曰:“然。”“然则吊焉若此,可乎?

“曰:“然。始也吾以为其人也,而今非也。向吾入而吊焉,有老者哭之,如哭其子;少者哭之,如哭其父母。彼其所以会之,必有不蕲言而言之,不蕲哭而哭者。是遁天倍情,忘其所受,古者谓之遁天之刑。

适来,夫子时也;适去,夫子顺也。安时而处顺,哀乐不能入也,古者谓是帝之县解。”指穷于为薪,火传也,不知其尽也。

译文:老聃死去,秦失吊唁他,哭一阵儿就出来了。老聃的弟子说:“你不是我们老师的朋友吗?”

秦失说:“是的。”

弟子说:“那么这样吊唁,行吗?”

秦失说:“行的,以前我认为你们都是得道之人,现在看来并非如此。刚才我进去吊唁时,看见有年长的人在哭他,像在哭自己的孩子似的,有年轻的人在哭他,像在哭自己的父母似的。你们聚集在这里,必定有不想说的话而说了,不想哭而哭了。这是违反天性而增加欲性的,忘记了天性的禀受,古人称这样为违反天性的过错。有时出生,是你们老师的应时;有时死去,是你们老师的顺乎自然。应时而生,而又顺乎自然而死,那么哀乐就不能进入身心,古人称这是自然的悬解。”也就是说用手掰薪柴有穷尽,但火种流传却不穷尽。

从人论的观点来看,庄子的观点是一种令人难以理解、难以接受的违背情理的观点,丧失了一个在社会生活中的人所应有的温暖的、美好的感情。然而庄子却以为,人之生,来自于自然,人之死,又返于自然,长去大行,犹如永恒的安息,相送以太假的哭泣、诉说,岂不是太大的有欠通达明理?显然他是从一种超脱世俗感情的、冷峻的、理智的立场,一种彻底的自然主义观念来思考的。人本质上是自然和社会的统一,理智和感情的统一,庄子经常是用对人的自然本质的理智的推究,来抑制人的社会性的行为和情感的表现。后来荀子批评他“蔽于天而不知人”(《荀子·解蔽》),是有根据的,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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