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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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道》篇中“天道”的意思为自然的规律。本篇的中心是论述天道以及天道与天道的关系。天道自然无为,帝王都应该效法天道。同时人道有为也不能废除。无为是君道,有为是臣道;天道有尊卑先后,人道亦应有尊卑先后。本篇作者还从天道的秩序来论证社会上人伦秩序的合理性,这说明作者虽然在理论上坚持了道家无为的总原则,但实际上对道家学说已经有所修正。

《天运》中所论述的内容与《天道》、《天地》有部分相近。天运,自然的运转。本篇着重说明天道就是自然之道,是不断变化发展的。顺着自然的变化就可以取得成功,违背自然的变化则要闯祸。篇中强调变化发展,反对固执旧说,而孔丘之徒固守六经所宣扬的仁义忠信的旧理论,三皇五帝的老经验,结果是到处碰壁。不过篇中宣扬的仍是复古主义,认为从黄帝到夏、商、周的发展可以说是一代不如一代的。

《外篇》中这几篇所持的这种政治要“应时而变“的观点,与《内篇》中所论的完全弃绝政治的观点已经有所不同。这几篇中的主张君道无为、臣道有为和肯定人伦秩序的合理性等的论述,其实在一定程度上是自相矛盾的。与《内篇》相比较,从《外篇》中可以看出庄子学派的发展变化,受到儒、法等家学说的某些影响。

《骈拇》、《马蹄》、《胠箧》、《在宥》、《缮性》、《至乐》、《达生》和《山木》等篇,是讲人性、养性等问题的。篇中认为人性是有自然的天性,凡仁义、礼乐、名利等等都是多余的,无用的,甚至是有害的。

例如马,用蹄子践踏霜雪,用毛抵御风寒,吃草饮水,随意举足跳跃,这是马的天性。伯乐(伯乐:古之善相马者。一说为春秋中期秦穆公之臣,以善相马而闻名。或以为此人名孙阳,字伯乐。一说为春秋末年晋的大夫邮无正,又名王良,字伯乐。)却说他善于训练马,用烧红的烙铁给马打上火印。剪齐马的鬃毛,修刻马掌,给马戴上笼头。嚼子的约束,加上后面有鞭子的威胁,这样马的天性就失去大半了!仁义礼乐残害人的天性就跟这一样。《胠箧》中写道:人们束紧口袋,锁牢箱柜,在于防盗。可是,大盗把口袋、箱柜一起拿走,还生怕束得不紧、锁得不牢。这样一来,本来是用来防盗的手段不就成了为盗贼方便而设的吗?田成子(田成子:又称田常、陈恒,齐大夫,成为其谥号。其七世祖敬仲为陈国贵族,后移居齐国为大夫,食邑于田,故以田为氏。鲁哀公十四年(公元前481年),田成子杀齐简公,立简公之弟骜为齐侯,是为平公,从此操纵齐大权,齐侯不过是个傀儡,名存实亡。)窃得齐国,连同治理国家的“圣人之法“一起盗去,所以能够安然无事。由此看来,“圣人之法”岂不是为田成子这些人的方便而设的吗?又进而指出,圣人提出治理天下的办法,善人、恶人都可以用,善人用来做好事,恶人用来做恶事,而天下恶人多,善人少。所以用这套方法对天下人来说害多利少,应当打碎。其次,指出当今社会一切文明成果皆被大盗窃走,变成了维护他们私利的工具。因此,只有绝圣弃知,摈弃一切文明成果,才能从根本上改变这种不合理状况。因此,本文作者指斥圣人提倡仁义实际上是给大盗做了帮凶,所以发出“圣人不死,大盗不止”的呼声。《在宥》篇中说:夏、商、周三代以下,天下大乱,君主都凭借酷刑进行统治,受刑的人到处都是。而儒墨之徒宣扬仁义,实际上是在强化统治人民的工具而已。因此篇中得出结论:君主“莫若无为”。显然是以人性自然论为基础的“无为”政治论。

无为而治天下,是对统治者而言的,至于个人在这样的社会里应该怎样生活下去呢?《山木》篇讲道:庄子看到山上一棵长得很繁茂的大树,伐木人却认为它没有用处而不去砍它,这棵树因此存活了很久。庄子下了山,住在朋友家里,老朋友让仆人杀只鹅款待他。仆人问:两只鹅,一只会鸣,一只不会叫,杀哪只?主人说,杀那只不会叫的。树“以其不材得终其天年”,而鹅“以不材死”,这就说明材与不材都具有两种不同的命运。从而庄子认为,生活在当时那样的战乱社会中,只有处于成材与不成材之间,才能免祸。但这样在夹缝中过日子是非常痛苦的,而且仍然还是有一点儿危险,所以最后提出,掌握了天道就能逍遥自在,没有什么东西能伤害到自身等等。

《刻意》篇中对隐居、游学、做官、导引养生(导引:古代一种养生术,通过调节呼吸和一定的姿态动作,以通畅血气,增进健康。后代方士加上神秘色彩,把这种养生术说成是修炼成仙之术。)等等都做了否定,同时强调要忘怀一切,恬淡无为,使精神纯粹,顺乎自然,这样才合乎天道,这才是养神最正确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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