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节(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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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在京城租房子还是挺方便的,北宋汴京的租赁市场非常发达,除了有大量民宅出租,也可以租住公屋。宋政府建有一批公租房,并设立一个叫做“楼店务“(类似于房管局)的机构进行管理,官民均可向“楼店务“申请租房。那租金呢?自掏腰包。而且房租还不便宜,以致有一位叫做章伯镇的北宋京官发牢骚说:“任京有两般日月:望月初,请料钱,觉日月长;到月终,供房钱,觉日月短。“看样子这位章大人还是一名“月光族“。

高官无专门的官邸,各自租房居住,虽然可以减轻财政压力,但也会给政府带来某些不便,宋笔记《石林诗话》说:“京师职事官,旧皆无公廨,虽宰相执政,亦僦舍而居,每遇出省或有中批外奏急速文字,则省吏遍持于私第呈押,既稽缓,又多漏泄。“意思是说,宰相僦舍而居,有时下班之后,宰相回家了,却有紧急的文件需要宰相审阅、批示,那只能由“省吏“送到宰相私第呈押,这样既耽搁了事情,也容易漏泄机密。

因此,到宋神宗熙宁至元丰年间,朝廷便拨款在皇城右掖门之前修建了一批官邸:“诏建东西二府各四位,东府第一位凡一百五十六间,余各一百五十三间。东府命宰臣、参知政事居之;西府命枢密使、副使居之。……始迁也,三司副使、知杂御史以上皆预。“这批官邸,民间称为“八位“,大概是有八套的意思吧。从史料记载可以看出:有资格入住“八位“官邸的都是副国级以上的宰相、参知政事、枢密使、枢密副使、三司使、三司副使、御史中丞(相当于议长)、知杂御史(相当于副议长)。部长以下的官员,还是“僦舍而居“。

如果有钱,自然也可以自己购置住宅,不过宋朝官员俸禄虽高,但京师寸土寸金,宋人说,“重城之中,双阙之下,尺地寸土,与金同价,非熏戚世家,居无隙地。“许多官员在京城是买不起房子的,当过宰相的寇准,“历富贵四十年,无田园邸舍,入觐则寄僧舍或僦居“,为官四十年,居然也未能在京师置产,入京觐见皇帝时,只能在寺院寄宿或者租住民居。即便官员有钱购房,宋政府对此也有限制,如宋仁宗天圣七年(1029年),朝廷出台了一道“限购令“:“诏现任近臣除所居外,无得于京师置屋。“限制现任京官在首都购买第二套房。禁令只针对官员,平民不受限制。

在地方一级,宋代的州县衙门通常都包含了居住区与办公区,“或以衙为廨舍,早晚声鼓,谓之衙鼓,报牌谓之衙牌,儿子谓之衙内。“廨即官署,指政府办公区;舍即官舍,指官员居住区。州县的长官一般都会配备官舍,但并不是所有的地方官都有这个待遇,寇准被贬为道州司马时,州政府就没有给他分配住房,“百姓闻之,竞荷瓦木,不督而会,公宇立成,颇亦宏壮“,当地百姓拥戴寇准,动手给他建造了一所房子。苏辙被贬谪到雷州,也是“不许占官舍“,“遂僦民屋“,但苏辙的政敌——宰相章惇认为他有“强夺民居“之嫌疑,命令雷州政府“究治“,苏辙最后拿出了租赁合同,才未被治罪,“以僦券甚明,乃止“。

“廨舍合一“的地方衙门制度,一直延续到明清时期。明清的县衙都由办公区与生活区组合而成,冯友兰先生小时候曾经随父亲在县衙居住过(他父亲在晚清时署理过崇阳知县),对县衙的构造很熟悉。他在《三松堂自序》中说,“进了(县衙)大门,绕过仪门,就是大堂。大堂前面两侧各有一排房子,这是县衙门的六房办公之地。……大堂后边,就是‘宅门’。这个称号表示此门以内就是县官的私宅。宅门进去,是二堂。二堂后边,还有三堂。进了宅门,往西边拐,就是花厅,是县官会客的地方。花厅西头,有一个套间,叫签押房,是县官办公的地方。花厅后边,隔一个院子,就是上房。母亲领着我们都住在上房里面。还有厨房和其他零碎房屋,都在东边的院子里。这个格局和体制,大概各州县衙门都是一样。“中国古代实行流官制,官员离任,即交回房产。

不过对旗人,清廷则给予“福利分房“的特权,由朝廷“拨给官房“,即按照官阶高低向旗人分配房产,“一品官给房二十间,二品官给房十五间,三品官给房十二间,四品官给房十间,五品官给房七间,六品、七品官给房四间,八品官给房三间。“这是清初的分配标准,后来由于财政不堪重负,标准才有所降低:“各处取到旗下官员,拨给房屋,各照旧例酌减。“雍正、乾隆年间,朝廷又开始推行市场化的“房改“,允许福利房交易,旗人可以通过缴纳首付与分期付款的方式获得完整的产权。民国建立之后,旗人的住房福利特权才被废止,只有总统、内阁总理等高官由国家分配官邸,其他政府官员,则自购房或者租房,实际上即恢复了唐宋的官邸制。

有时候,革新其实挺简单,借鉴现代国家的先进经验,回归华夏的优良传统,就可以了。

宋人是如何防范发生冤案的

南宋孝宗淳熙年间,一份自边关发往朝廷的军事密函在传递过程中被人私自拆封,并塞入一封匿名信,朝廷彻查下来,获悉是池州的“递卒“(传递军事信函的士兵)汪青“私启递筒“(密函装于竹筒内再密封,称为递筒)。当时宋朝与金国在边境对峙,汪青触犯军纪,“事关边徼“,后果很严重,所以被判了斩刑。谁知几年后,“他卒事觉“,即发现原来是其他递卒所为,朝廷这才知道汪青是冤枉的,被冤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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