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新Ⅰ(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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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 · 新 Ⅰ

大雨过后,天气暖和起来。阳光毫不吝啬地洒向这座城市,小区里的早樱开出了花骨朵。白天,人们把囤了一个冬季的被褥拿在阳台上晒,期待着夜晚裹着阳光安稳酣睡。

这是个阳光充足的午后,莎莎一个人看店。吃完自己带的便当,莎莎坐在收营台望着门口发呆。阳光正透过门上的玻璃照在地上,化成五颜六色的斑驳,时不时有人经过,影子一闪而过。光线的聚集似乎把一切都放大了,就连灰尘在照射下也闲得格外显眼。

看着街上来往匆匆的红男绿女,穿着精致又流行的春装,市中心的马路似乎变成了他们的 T 台,脸上挂着不屑一顾的自信,这是莎莎这辈子都羡慕不来的。

突然间,她想到了赵坤,准确地说是想起和赵坤谈恋爱时的自己。

虽然被赵坤骗光了钱,甚至连日常开销都需要室友接济。不可否认的是,那段时间莎莎是最风光的。每晚出入上海各大餐厅,穿着之前想都不敢想的名牌衣服,提着赵坤送的奢侈包包,挽着赵坤的胳膊走在路上都会吸引其他女生羡慕的目光。

莎莎知道,这些都是糖衣炮弹,所有的爱只不过是甜言蜜语。但不怀念是假的,不虚荣也是假的。

生性懦弱又喜欢讨好别人,没什么文化又不太喜欢吃苦。现在想想,当初被赵坤骗也是理所应当的,因为莎莎知道自己骨子里就是个经不起诱惑的小市民!这一点倒是和家里人挺像的。

莎莎还记得,小时候的她经常跟着妈妈去买菜。妈妈会为了几毛钱的菜价和商贩吵架,会偷偷拿几个青椒或小葱放在袋子里,会趁店主不注意把菜的老叶子都摘掉再称重。每当这个时候,她都像是占了天大的便宜一样,开始向莎莎吹嘘自己有多厉害。

当时莎莎不懂,现在懂了。她不喜欢这种贪小便宜的小市民性格,但现在看来,自己已经变得像妈妈一样了。

想到这里,莎莎拿出手机,点开了和小武的聊天记录。是小武主动发来消息的,表示希望能参加莎莎的生日派对,生日礼物就是免去莎莎欠他的债,并永远替莎莎保密。

曾经向林然提起过生日派对的事情,林然想要带金哲参加,尽管莎莎暗示了好几次可以多带点人来,林然依旧绝口不提小武,丝毫没有要邀请他来的意思。莎莎明知林然不愿意,也不想再趟林然和小武之间的浑水,但她别无选择。

书店工作的工资并不高,除去房租还要定期向家里转账。莎莎从被赵坤捧在手心的“小公主”,变成只能用廉价护肤品的贫穷女孩。虽然每天上班依旧会打扮一番,但口红有几根、多久没买新衣服、多久没有吃顿好饭……这些答案只有莎莎自己知道。就连生日派对的开销,都是何清欢以“团建”为缘由出的钱。

面对捉襟见肘的生活,小武开出的条件非常吸引人,更何况可以借此机会和他两清。内心纠结了好几天,莎莎最后还是答应了。她没有拒绝小武的要求,欢迎他来生日派对玩。

事已至此,莎莎也不想管那么多了。和小武的纠缠到此为止,彻底从泥潭中走出来,是时候开始经营自己的生活了!

门口的铃铛响了,有人推开店门走了进来。莎莎将自己拉回现实,满脸笑容的迎上去接待。

<一>

思南今天本来打算去加班的,还没出门就被林然拦下了。莎莎已经去工作了,文青回老家了,林然想找个人陪她去补办电话卡,于是认定了思南。

“天气那么好,我们顺便去逛逛街吧!”头一次见林然对逛街这么感兴趣,“马上就到春天了,春装正上新呢,一起去看看吧!走,我请你吃饭,餐厅随便你选!”

简单想想,工作任务还没那么紧急,再说自己也好久没逛街了。就这样,思南轻易就被说服了。

阳光照射在身上暖洋洋的,空气中弥漫着早春的花香,蓝天白云像是开了滤镜一样,倒映在市中心大楼的玻璃墙上成了一幅画。

熬夜加班、周末加班、无休止的加班,对于思南来说是常事。如果人不需要吃饭和睡觉,那她一定会把这些时间都用在工作上,思南就是这样的拼命三娘,以至于没有时间来捯饬自己。

不像李易遥,每天穿着不同的衣服来公司;不像苗蓉,每时每刻气场都在。思南更像是个刚毕业的大学生,说难听点就是有点土。每天都是披着头发懒得搭理,油了就随便找个橡皮筋扎起来,衣服更是常年优衣库基本款。说到这里,思南似乎也没有资格去嫌弃苗栩的品味差,两人的欣赏能力差到一块儿去了。

没有选择去小区附近的营业厅,而是选择了在商圈的营业厅,方便逛街。代价就是这里的营业厅人满为患,取了号前面还有几十个人排队,不知道要等到猴年马月。林然叹了口气,她可没那么多耐心耗在这里,提议前去旁边商场逛逛,等时间差不多了再回来。

思南担心错过号码,那就要重新排队了。林然让她放宽心,几十个号至少要两个小时了,早点回来就是了。思南讲不过林然,只能被她拉进商场。

一进商场,思南就下意识地往优衣库走,被林然硬生生地拽回来了。也不是说优衣库不好,林然衣柜里也有很多优衣库的衣服,只是她觉得思南需要换个风格了,于是带她来到了一家精品店。

思南只是随便看看,并不觉得这里的衣服有多好看,看上去还是优衣库的百搭。不过既然林然推荐,那一定有她的理由,毕竟林然是做设计的,这方面的欣赏能力肯定比自己好很多。

思南顺手摸了几件衣服的面料,然后就在衣服上找吊牌看价格,不由得倒吸一口凉气。比优衣库贵五倍,一件简单的衬衫就要五百多,思南觉得不能接受。此时林然提着一套小西服向思南走来,强烈要求她换上试试。

这套衣服的剪裁很时尚,丝毫不显古板和老套,精致的细节点缀也加分不少,手感也是思南喜欢的那种。她犹豫了下,还是拿着衣服去试衣间试穿了。

上身的效果非常好,上衣修身显得人很干练,裤腿的设计又凸显出腿很长,穿上去立刻变成精英 OL。思南

从没试过这样风格的衣服,再加上林然的极力称赞,她有些心动了。

可是看了眼吊牌的价格,整套下来要好几千,她连忙回到更衣室想脱下来。

“哎呀,思南,听我的,买了吧!”林然极力阻止,“你想想看,你多久没买新衣服了。你这么拼命工作,这种女强人的风格最适合你了!”

思南依旧摇摇头。这价格太贵了,现在还要攒钱买房,不是乱花钱的时候。

“你当上了小组长了,以后还要继续晋升吧,你总不能一直穿着休闲装吧?”林然将身体靠在更衣室的门框上,胳膊抱在胸前说,“买了它,它就是你的战袍了!”

林然似乎说的有道理。仔细想想,方权苗蓉都是常年穿正装,李易遥也是 OL 风格的,好像只有涂苏北、田川这样刚毕业的才穿的这么休闲来上班。思南低头又看了眼标签,上面的价格醒目又刺眼,思南还是放弃了。

“我说,思南,你工资在我们四个当中,算最高的吧。唉,不对,现在文青应该是最有钱的了……我的意思是呢……”林然眼看着自己要圆不回去了,突然灵机一动地说,“我觉得,你穿这套衣服,苗栩肯定会喜欢。”

“你怎么知道?”思南问。

“你想啊,你不是说过吗?他从小跟他姐长大,肯定很崇拜他姐姐了。他姐姐什么风格?不就是这种风格吗?你说他能不喜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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