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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钦若一字损大节

在这一案例中,王钦若做成了“爱民”“仁政”的大功,但除了初心之“工具理性”令人看透他的人格面貌之外,还要知道,他的这个创意来源于毋宾古,也即他剽窃了他人的圣贤思想,以此邀功请赏。

果然,真宗对他“独敢为百姓伸理”的“大臣”之节操甚为赞赏,就要提拔他为宰辅,但当朝宰相王旦不同意。

王旦是大宋可与李沆并肩的一等一的名相,看人有洞察力。他已经知道王钦若的若干丑陋传闻,对他的“抢功”行径深恶痛绝,但他知道真宗正在信任此人,不便于多言,于是借助于“祖宗之法”对真宗说:“臣注意到,太祖、太宗两朝都没有用‘南人’当国参政。虽然树立贤人没有固定不变的方法,但也需要这个人确实是个贤人才好。臣为宰相,不敢阻拦抑制贤人,但关于王钦若,实在是有公论的。”

真宗这才没有过早起用王钦若,只让他做到副宰相——参知政事,一直到王旦死后,才得到大用,做成了执政。所以王钦若对人说:“就因为这个王公,我晚了十年当宰相。”

所谓“祖宗之法”,在宋代,一般指太祖太宗时代的习惯法。王钦若是临江军新余人(今属江西)。有一种说法,认为太祖时代有规矩:不得用“南人”为相。王旦的意见透露出:王钦若口碑不佳。

这个事实证明,真宗看不破他,但有人能看破他。

不但文相王旦能看破他,武将马知节也早就看破了他。

真宗喜欢作诗,有一次久旱不雨,忽然下了雨。真宗高兴,就写了《喜雨》诗(一说《喜雪》诗),有内侍送到中书和枢密,给文武两府官员看。

王旦为首辅,看到后,见那诗误用了旁韵,就装在袖子里,对同列说:“皇上这诗用错了一个字,应该改一下再给诸位看。”

王钦若已经看过,对王旦说:“这个字不改也通,不影响诗意,可以不改。再说,天子作诗,岂可以用‘礼部格’校对?”

所谓“礼部格”,指的是宋初礼部颁行的《韵略》,后世又称《礼部韵略》或《景德韵略》(因为颁行于宋景德年间)。该书是从隋代《切韵》而来的简略本,最初主要适用宋代的科举考试。

王钦若的意思是:天子写的诗,不可以用科举考试的韵格来界定。

王旦想想也是,用韵出入,多大的事啊,又不影响诗之意境,因此作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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