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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大明洪武、天启时比,晚明确对民间私财有觊觎。

洪武时,有庶民耕地得到黄金,地方官将此献给朝廷,朱元璋说:“庶民得到的黄金,朕有啊!太没有意思了!”于是不要。天启时,兵部主事詹以晋要求将一座废弃的灵鹫寺所存的田亩变价卖了,修建寺庙。当时在权阉魏忠贤把持下的天启帝,也不高兴这么做,认为这是“垂涎贱价,规夺寺业”,下诏,将詹以晋削籍为民。顾炎武评论道:“以权阉之世,而下有此论,上有此旨,亦三代直道之犹存矣!”他赞赏了天启帝的决定,认为这种决定几乎就是传说中的夏商周三代的正道遗存。

宋人苏洵有名篇《辨奸论》,文中有言:“凡事之不近人情者,鲜不为大奸慝。”凡是做事行事不近人情的,很少有不是大奸恶大邪恶的。私有财产,按照人情,皆有保爱之心,以崇高名义捐赠,在信仰缺席、道义缺席条件下,应有他图。这是以“中庸之道”治理天下的邦国不鼓励的行为。支撑人间公序良俗的是“常道”,不是“险道”。公序良俗必在“常道”之下演绎。史上不乏以“险道”出奇而博名的案例,孔孟之道对此是不赞成的。从反对“助饷”这个案例也可以看出古来圣贤精神恪守“常道”的连贯性。

当然,在艰难时刻,“助饷”有其合理性。如辛亥之初,就需要更多民间资金完成民国大业。但在邦国正常运转之后,再经由国家动员,从民间聚敛钱财,是传统圣贤人物,如真宗赵恒、思想家顾炎武所不赞同的。

真宗还下了一道诏书:太祖、太宗两朝,诸路贡献的祥禽异兽,现在还都在皇家苑囿,有司要有个统计数字,报上来,等到封禅完毕,要将这些禽兽全部放归山林。

有司也即有关部门,在原来拟定的程序基础上,又想到了一些细节,于是上书道:“这次东封巡守,按规定有‘燔柴告至之礼’,这事要皇上亲自来做;另外,到了泰山之下后,要燔柴告诉昊天上帝,这事要在圆坛举办。具体礼仪由有司负责,可以不必详列。车驾到了泰山后,要让太尉带着酒水、干肉、钱币、玉帛等礼器、祭品,预先到山下圆坛告至。车驾所过,地方的山川神、先帝神、名臣烈士之魂,数额太多,考虑到供祠不过来,除了著名的神祇外,一般都由地方州县致祭。各类神祇都以十里为计算单位,合并致祭。”真宗批准了这个建议。

祭神,有一种古礼,在神坛上放几捆干草,举杯敬神后,这酒要洒向那些干草,如目测下能感觉到祭酒瞬间不见,意思也就等于神享用了这些酒,史称“缩酒”。这种草名叫“青茅”,三棱,故也称“三脊茅”或“三棱草”,产于过去的楚国、越国,今天的江淮一带。古来中原祭祀,都要用青茅,表示可以征服楚越之地。现在大宋帝国已经奄有天下,不仅囊括楚、越,甚至收取岭南海表、巴蜀粤广,四围羁縻之地更不在少。宋师所能够到达的地方,比昔日汉唐自是不侔,但比西周、东周、南朝、五代,已经足够辽阔。于是,需要告至天地神祇,必用青茅。于是派出使节,到岳州(今属湖南)去采集“三脊茅”三十束。但使者不认识这种草,还好岳州有耆宿董皓认识。为了表彰这位认识“三脊茅”的老人家,朝廷特意授给他一个岳州助教的职务,另外赐给他一束帛。

过去战时,临行前,往往要颁发给士卒们几尺锦缎,或缠臂,或裹头,捯饬起来,盛容出征。这次,殿前司、侍卫司认为,祭祀天地,比战时更须盛容,就联合上书,要求给东封的扈驾诸军颁发新的锦缎。真宗虽然知道“大计有余”,国库里不缺这点布帛,但他还是很有“一粥一饭,当思来处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的老地主做派,能节俭就节俭。于是,回复他们说:“过去出征打仗,才给这种服饰,现在封禅行礼,不需要军人盛装。如果旧的锦缎都换下来,那费用就太大了,不许。”

为了节省费用,事先,真宗借考察安顿之机,派出王钦若走曹州、单县的南路,赵安仁走濮州、郓县的北路,同赴泰山,来计算两路用工的繁简。二人回来后一合计:南路虽然比较近,但很多设施不全,用工要多;北路因为有邮传驿站,设施较全,用工要省。于是真宗选择了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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