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页(1/2)
上一章 言情中文网

伏祈“圣明自有裁断”,排除干扰,“以立圣朝养民之大法”:

我皇上御极以来,于养民惠下之政,凡耳目所及,心思所到,无不次第举行矣。乃限田之法,实王道之大端,而自汉、唐、宋、元以来终未克举行者,将毋天心之有待于皇上也。

朱批:“大学士等议奏”。[6]直隶总督高斌遵旨覆奏:

查限田之说……其言似乎近理,而其意固亦美矣,但未尝详察而切究之也。夫直省之广,地土之高下肥硗,风俗之奢检勤惰,生民万有不齐。而欲以数条科则限之以制,将欲其均之而适有不均之叹,此事势之显然而易见者。

至于世风不古、民俗浇漓,……是限田之说一行,贫民且未必能即受均田之益,而富民之扰累,吏治之纷繁,其不便且有不可胜言之处。

明白指陈“世风不古、民俗浇漓”,今日情势已不适宜恢复古制。[7]

这样的一些议论,自然涉及传统政治理念的若干基本问题,即在儒家而言,一方面是积极入世用世的,另一方面却隐含有“悲观”、“幽暗”的一面。在社会上,对所谓“贫富不均”、“生民万有不齐”一类的问题,并无力铲除;[8]在政治上,对《儒林外史》所说的官官相护,《儿女英雄传》记载的官场倾轧,都没有打算,也不可能“彻底解决”。[9]因为眼下已经不是“三代”,而是三代以后,因此任何努力都只能是有限的不容乐观的。《御批纲鉴》(卷93):

均田限田之制,虽属古法,而实不可行;盖民之贫富不一,必欲齐之,则诸弊以起。

为此只能采取现实的态度,不能抱有什么过高的奢望,只可“因时立制”,[10]不得随意鼓吹什么蛊惑视听、不负责任的美好方案。因此,乾隆初年的“回向三代”,也不过是一种尝试而已,到一定时候,便只能“见好就收”了。

寻,大学士张廷玉遵旨议奏:“今日而议复限田,诚无不可行之理,而有不可行之势”,又有何“善策”可依,如 田以何为等差?限以何为多寡?直省风土亘异,贫富长落不时,非清查不知,而查则滋扰。纵使章程既定,券契可凭,而瓜分诡寄、改户移名,即精明之吏亦难按册而稽,将胥吏乘机需索讹诈,而小民震惑,互相告讦,狱讼纷繁。古云治大国如烹小鲜,在毋扰之而已……

至称请收买公田,……宋元明皆有之,……收买时不无长短,催租时不无凌虐,完纳时不无勒索,比之民种民田实有便有不便。[11]

一年之后,漕运总督顾琮奏请实行限田,“以均贫富,与用事大臣动色争于上前,无所挠挫”,[12]八年九月,上谕:“朕深知此事,名虽正而难行”,尔以三十顷为限,……已至三十顷者,分之兄弟子孙,则每人名下不过数顷,未尝不可置买。何损于富户,何益于贫民?况一立限田之法,若不查问,仍属有名无实,必须户户查对,人人审问,其为滋扰,不可胜言。夫果滋扰于一时,而可收功于日后,亦岂可畏难中止。今辗转思维,即使限田之法,地方官勉强奉行,究于贫民无补,是不但无益而且有累也。……此事著停止,并令各督抚知之。[13]

本站不支持畅读模式,请关闭畅读服务,步骤:浏览器中——设置——关闭网页小说畅读服务。

上一章 返回章节目录
耽美 我的书架 轻小说
大神级推荐: 国学| 名著| 诗歌散文| 传记| 文学| 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