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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至1980年9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江华,在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报告说,“文革”中全国经过法律手续错误判处的“反革命”案件共十七万五千多个、十八万四千余人,已全部得到了平反或改正。

江华说,“文革”中的所谓“反革命”案件,冤错比例一般占百分之四十上下,有的地区高达百分之六十至百分之七十,数量之大,比例之多,后果之严重,为建国以来所仅有。

既有错捕错判,就应该有人出来勇于承担责任,承认错误。在这方面,中共广东省委和山西省委带了个好头。

1974年11月,广州的李正天、陈一阳、王希哲三位青年署名李一哲,在广州街头贴出了一张题为《关于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大字报。这篇大字报,针对林彪反党集团猖狂破坏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大搞封建法西斯专政的罪行,指出林彪反党集团赖以产生的社会历史条件,是延续两千多年的中国封建社会的意识形态,林彪反革命路线的表现形式是极左。大字报还不点名地指出了江青的一系列反革命罪行,并且联系这些反常现象,分析出我们国家的上层建筑领域存在的严重缺陷。

这张大字报贴出后,在各阶层干部群众中引起了强烈反响和争论。在当时十分复杂的斗争局面下,中共广东省委有人误把这张大字报当做“反动大字报”,又错误地宣布李一哲为“反革命集团。”

也是1974年,山西太原市的国家干部张珉、赵凤歧、罗建中等十二人,出于对党和国家命运的担心,对林彪、“四人帮”推行的极左路线和散布的种种谬论,进行了揭露和批判。他们指出:“批孔是作批判周总理的准备”,“是想‘以新换老’大换班”。他们揭露:“张春桥、姚文元把别人打下去,自己上台,是真正的托派野心家”;江青飞扬跋扈,横行一时,必将“千古遗臭,万人唾弃”。他们还对“四人帮”们搞阶级斗争扩大化和破坏生产的罪行,进行了一系列批判,并指出:“四人帮”们“在阶级斗争、文艺、教育、知识分子和党内斗争上制定的是一条极左路线”,它“已经成了生产力发展的障碍,再搞下去,生产就会走下坡路”;“如果不能在生产力上、经济实力上、人民生活上超过资本主义,再搞什么阶级斗争,也不能阻止所谓的‘复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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