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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二十五首·自序》
从对莎弗的崇拜,再到史文朋,再到波德莱尔和魏尔仑,邵洵美在这里为自己划了一条非常清楚的美学的谱系线。他在金屋书店出版的散文集《火与肉》——这个具有异域色彩的书名不无史文朋的诗句“双手火一般灼热”的影响——则可以视作他在剑桥所受西方文学教育的总汇:六篇文章里一篇写莎弗,两篇写史文朋,另外三篇写魏尔仑和戈蒂耶。如此自报师承,曾引得朋友徐志摩在背后微哂:“中国有个新诗人,是一百分的凡尔仑。”
那些亭子间文人总喜欢拿着他的“颓废”说事。一个人写的诗是颓废的,连带着他这个人也是颓废的了。在这种道德逻辑下,也难怪中国的文人都拿腔捏调要作君子状。其实“颓废”又有什么不好?它是一种风格,一种色泽,一种态度,它倾向于多彩的奇异的一面,又带着波希米亚式的自以为是。何况在当时的中国语境里,颓废,其实与先锋相去不远。
邵洵美的朋友、《狮吼》杂志(邵也是这本杂志的赞助人)的创办人章克标,在一篇回忆文章里写到他从前的共事圈子,这也可以作为对邵和他气质相近的一帮都市诗人作家的一个定评:
我们这些人,都有点“半神经病”,沉溺于唯美派——当时最风行的文学艺术流派之一,讲点奇异怪诞的、自相矛盾的、超越世俗人情的、叫社会上惊诧的风格,是西欧波特莱尔、魏尔仑、王尔德乃至梅特林克这些人所鼓动激扬的东西。我们出于好奇和趋时,装模作样地讲一些化腐朽为神奇,丑恶的花朵,花一般的罪恶,死的美好和幸福等,拉拢两极、融合矛盾的语言。……崇尚新奇,爱好怪诞,推崇表扬丑陋、恶毒、腐朽、阴暗;贬低光明、荣华,反对世俗的富丽堂皇,申斥高官厚禄大人老爷。
1933年,鲁迅到上海已经住了六个年头了。他租住在虹口大陆新村的一幢三层的楼房里,不再写《阿Q正传》和《伤逝》这样的小说,可是手里的一支笔还是有力地牵引着读者的视线。他自嘲着,但也愤怒着,对世态炎凉和民族痼疾的愤怒夹杂着自己私人的愤怒,公私合营,构成了鲁迅那一时期毫不宽恕的性格。比如,从邵洵美办出版的事他就说了开去,对把文艺当作休闲的唯美派的学徒们极尽挖苦之能事,“要登文坛,须阔太太”,“最好是有富岳家,有阔太太,用陪嫁钱,作文学资本”,“但其为文人也,又必须是唯美派,试看王尔德遗照,盘花钮扣,镶牙手杖,何等漂亮”。此文一出,“帮手立即出现了”——鲁迅这样自嘲,论争的情形像极了今天BBS上的无厘头式的口水仗,这些话都登在当时官方的主流媒体《中央日报》上,择其要点如下:
1.拿老婆的钱出来做文学资本,不应被指责,倒是应该佩服的,因为凡事都需要资本,文学也不能例外。用老婆的钱做文学资本,总比拿这钱去嫖要好一些。
2.做富家的女婿并非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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