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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告诉他我想报拉丁舞社团,需要一个舞伴,问他愿不愿意做我的舞伴。
却被他劝服,最后报成了绘画社团。
他画得极好。常常我当模特,而他则坐在窗边静静画。
夕阳橘红s的光洒落他身上,就像是镶了一层金边。
那时候的他是那么温柔那么和暖,也曾是携清风揽明月般俊朗的少年。
后来,在big二的双十一那天,他表白了。
我们原计划毕业后过几年等双方事业稳定了再结婚的。
可刚毕业,他就迫不及待要拉着我去民政局登记。
我不肯,他当时也只笑笑,说那再等我几年。
谁知当天晚上,我入睡之后他将我搂得极紧,泪水打湿了我的后衣领。
第二天我问起他,他却只神q憔悴又勉强地告诉我可能是做噩梦了。
连续三夜,他夜夜忧心忡忡又患得患失ya抑地哭,让我不j有些心疼,便询问了Yang父母的意见。
Yang父母本来就对他很满意,在我提出定下来时,他们也便同意了。
本来一切都正常,直到婚后两个月,我入职后没多久,同事家的六只小金毛满两个月了,便送了我一只。
傅珩也很喜欢,还给那只小金毛起名为“馒头”。
馒头很可爱,圆滚滚的。走起路来萌化了我的心。
即便只是安静地蹲着,用它那黑漆漆水汪汪的眼睛朝你看着,都让人想狠狠亲一ko。
傅珩每天早晚都要带着它出去遛一遛。
big概遛了一周左右,有一天他回来的时候跟我说在公园里去上了个厕所,把馒头给弄丢了。
我拉着他找了big半夜,也没有找到。还捂在被子里哭了一场,他抱着我万分内疚:“对不起,老婆,对不起,都是我不好,不能保护好它。”
三天后,我路过那个公园时,水塘里漂着一只小狗的尸体,脖子上还戴着我买的项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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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将馒头的尸体用树枝拨到了岸边。
恰巧附近有在修整花圃的工人,又找他们借了工具挖了个坑,将它给埋了。
它的身体早已经被泡得肿胀,秋天温度虽然不高,但臭味也不小。
在下坑时,我拎着它的项圈,发现它身体和脑袋之间连接有些奇怪,拨开项圈和长毛才发现原来它的脖子被割开了很big一条ko子。
伤ko处已经泡烂了。
回家后我没有和傅珩提起,他却眼尖地发现我鞋底有泥,问我去了哪里。
我轻描淡写地说是去了工地,他并没多问。
第二天早上,他便提出了让我辞职在家当全职太太的想法。
我自然不同意,他显得很紧张:“老婆,你出去工作太危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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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话说得十分突兀,我问他哪里危险,他却扯些什么jao通事故什么职场竞争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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